广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广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设置调整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01-25作者:来源:点击:
2019年1月23日广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广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广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预算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更名为经济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与财政经济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设置调整后,广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9个专门委员会:法制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预算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