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志权辞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2-12-21作者:来源:本站原创点击:
2012年12月20日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张志权本人因工作需要提出的申请,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
接受张志权辞去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上一篇: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下一篇: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