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发布时间:2009-11-12作者:来源:本站原创点击:
为进一步促进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推动统计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实施《统计法》、《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1.强化统计法制宣传,优化统计工作环境。一是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积极支持。市政府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以及统计工作十分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不断推动了统计工作,使统计工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二是加强了统计法制宣传。“一法一条例”出台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将“一法一条例”纳入全市 “五五”普法重点,并将每年5月确定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月,积极开展了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采取开办专栏、悬挂标语、发放资料、发送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一法一条例”宣传,社会统计法制意识明显增强。三是建立和完善了统计执法机制。全市形成了由统计部门牵头、各主管部门和政法部门配合参与的统计联合执法机制,重点对工业、投资、农业、建筑、卫生等行业开展了经常性的联合执法,建立统计执法回访制度,每年组织力量对上年查处的统计违法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巩固了统计执法成果。四是严肃查处了一批统计违法行为。通过加强对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的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和纠正了市电业局、广安政法学校、岳池县经贸局、武胜县畜牧局、华蓥市交通局等单位的统计违法行为,有力维护了统计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2.强化统计基础工作,落实统计工作保障。一是政策落实到位。市政府每年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统计工作,研究解决统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困难。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统计基础建设确保数据质量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服务业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乡镇统计信息网络建设的通知》等文件,为统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二是责任明确到位。健全了统计责任体系和目标管理体系,全市上下形成了市县乡三级政府领导亲自抓、统计部门具体抓、职能部门协作抓的工作格局。三是机构人员到位。全市范围内,市、县两级都有综合性统计机构;各部门均有专业统计机构或专门人员负责部门或行业统计工作,特别是在经委、商务、农业、招商、旅游等重要经济部门以及规模以上企业设立了统计机构,配备了专兼职统计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也都有具体的统计工作力量负责工作。狠抓基层统计机构建设。市政府还制订了《广安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三年总体规划》、《广安市乡镇、企业和部门统计基础建设工作方案》,切实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解决基层统计薄弱问题。全市18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部建立了统计机构,落实了统计人员,联通了统计网络,健全了统计制度,规范了统计资料,真正理顺了乡镇(街道办事处)“一个口子出数字”的运行体制。四是队伍建设到位。针对基层统计基础薄弱、工作任务重、人员力量不足等问题,加大统计专业人员的选聘、借调、考录力度;加强统计业务培训,认真开展统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定期选派统计业务人员到高校接受统计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培训;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按照“忠诚统计,乐于奉献;实事求是,不出假数;依法统计,严守秘密;公正透明,服务社会”的职业道德标准,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事业心强、乐于奉献的统计队伍。五是信息化建设到位。大力推进统计信息网络建设,初步建成了覆盖市、县、乡三级的高效统计信息网络,建立了统计信息宏观数据库和统计共享平台。全市18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投资项目和部分建筑、房地产和商贸企业的统计数据实现了网上直报。六是良好保障到位。市政府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在市统计局增设了能源和环境统计等新的科室,组建成立了专门的统计调查机构,为市统计局落实了新办公楼,增添了电脑等办公设备;各区市县统计部门成立了普查中心、城市和农村调查队,保障了统计工作开展需要。
3.强化统计数据运用,服务地方党政决策。一是注重提高统计质量。制定了《广安市统计数据管理办法》和《广安市统计调查系统数据管理办法》,切实规范统计数据采集、审核、评估、报送、发布的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大要数下管一级制度和联合审查制度,完善并坚持了统计数据联审制度,确保统计源头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及趋势。二是注重加强统计分析。全市统计机构深度分析统计数据,撰写了大量统计分析报告,为党政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依据。统计部门开发了《统计分析》、《要情专报》、《最新数据》等统计服务产品20余种。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适应科学决策需要,组织实施了《广安市拉动内需统计监测实施方案》和《广安市民生统计监测实施方案》,拓展了统计咨询服务范围,延伸了统计信息,重点涵盖了社会统计、民生统计、科技统计等。三是注重普查成果开发运用。在高质量完成各项普查的同时,强力推进普查后续工作及数据审核处理、资料开发利用等工作,组织编撰了普查资料,为党政和社会各界运用普查成果提供了便利。
4.强力推进统计改革,健全统计监测体系。一是积极推动统计机构改革。支持成立了国家统计局广安调查队以及邻水、武胜两个县级调查队,完善了我市统计调查体系。二是完善统计指标体系。近几年对全市统计指标进行了清理,废除了过时指标,完善了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关注的城乡居民收入调查、生活消费价格、房地产价格、低收入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等统计指标,初步建成了既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又具有广安特点的统计指标体系。三是健全统计监测体系。去年以来,立足广安“止滑提速”和“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目标,紧跟中央宏观调控步伐,密切关注中、省投资方向和计划,组织全市统计系统扎实开展服务业、能源、扩大内需和民生统计监测,进一步完善了统计监测体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统计法制意识需进一步强化。一些部门和企业负责人统计法律法规意识还比较淡薄,对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个别领导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意识也较为淡薄。
2.基层统计力量需进一步加强。由于乡镇和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变化频繁,部分乡镇基本上没有固定人员从事统计工作,导致数据前后矛盾,缺乏科学依据,致使个别地方统计信息失真。
3.统计保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检查中发现,普遍反映县级统计部门人员和经费难以支撑工作需要,致使有些工作开展难度大,或影响了统计工作质量。
4.统计数据质量需进一步提高。受基层统计工作条件和业务人员素质影响,对源头数据分析和评估力度不够,应统未统现象还存在,未能全面真实反应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状况。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宣传。这次检查,适逢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统计法》作了修订,由原来的六章三十四条变更为七章五十条,原来法律中的欠缺得到了很好的完善。同时新的《统计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使这次检查更具有特殊的意义。建议市人民政府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新统计法的宣传力度,增强各级各部门、各企业的统计法制意识,增强全社会统计法制观念。
2.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水平。一是强化统计基础工作。尤其是在乡镇机构改革过程中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统计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统计人才引进机制、工作激励机制和人才培养机制,实施乡镇、企业统计人员变动备案制度,切实稳定统计队伍。不断开展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严格执行统计业务培训考核和从业资格上岗制度,努力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整体素质。二是强化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干扰统计工作正常秩序、不依法履行统计义务和利用虚假统计数据争名谋利的行为,净化统计工作环境,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建立健全科学的统计调查制度和严谨的数据管理制度,特别是建立源头数据质量控制机制,加强对源头数据的分析评估,严格执行大要数下管一级制度和数据联审制度,规范数据采集、审核、评估、报送和发布等工作流程,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三是强化统计工作保障。要不断改善基层统计部门的办公条件,更好地发挥统计部门职能作用。四是强化统计职能作用。统计部门要严格执法,带头守法,进一步规范从业行为,确保数据真实性和科学性,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发挥更好的参谋助手作用,为地方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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