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作为法治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良法善治的关键所在。
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始终紧扣法治广安建设,着眼“小切口、小快灵”,突出“有特色、真管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做到急需先立、立法可行,交出了一份高质量立法成绩单。
精心绘制“路线图” 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持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2024年1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通报2024年度立法计划,讨论《广安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广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工作方案,对2024年立法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根据2024年度立法计划,我市共有5件立法项目,其中审议2件、预研3件,围绕弘扬革命文化、保障改善民生、城乡融合发展等领域开展立法。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实行全过程管理,不断提升立法专业化精准化水平,目前已按计划完成年度立法任务。
立法计划是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任务表”。根据《广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在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立法计划,报市委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同时书面报送省人大常委会。
为科学编制2025年度立法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及早谋划,坚持开门立项,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推行立项阶段“问题清单”和“措施清单”机制,增强法规立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2024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赴广安区、岳池县、武胜县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基层治理等方面,与区县人大、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人大代表面对面深入交流,征集到立法选题和相关工作意见建议51条。这为统筹安排立法项目、科学编制立法计划、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向市“一府一委两院”、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发出通知,书面征集立法选题建议,找准本地需要通过地方立法予以解决和规范的问题;向社会公众发布公告,在全市范围内征集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眼于“小快灵”式立法,一事一法、一问题一法,做到“精准”和“管用”。
立足地方实际 回应社会关切
2024年12月4日,《广安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介绍,《条例》共六章34条,分别对红色资源保护责任主体、红色资源名录制度、调查认定程序、保护管理措施、传承弘扬机制、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规定。
“广安历史底蕴深厚、红色资源丰富,但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和利用中,还存在缺乏系统规划、统筹力度不足、保护管理乏力等短板。”该负责人说,因此制定该《条例》十分必要。
在充分预研的基础上,2023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将《广安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作为2024年度立法计划,经市委审定后报送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年初开始收集研究参阅资料、全市范围内开展调查研究等基础性工作。
“立足广安实际,我们及时印发立法工作方案,组建立法项目组,深入烈士陵园、纪念堂馆等地,摸排调查全市红色资源,认真研究上位法律法规,把准全市红色资源现状,找准存在的问题。”该负责人说。
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进一步明确红色资源保护责任主体、细化保护管理措施、形成保护传承长效机制,这对于提高全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在2024年立法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广泛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广集民意民智,充分论证立法必要性、可行性,确保立法工作“接地气”。
——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开展《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订工作,将于2025年1月提请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进一步规范立法活动。
——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增进人民群众福祉。开展养老服务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立法预研,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提高立法针对性。
——写好立法“后半篇”文章,推动法规更好贯彻落实。对《广安市城乡污水处理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通过问卷调查、专题调研、专家论证、现场访谈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认真开展评估工作。
全面规范备案审查 持续提升监督质效
备案审查工作是立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严格执行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加大监督纠正力度,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2024年与以往相比,更加突出‘数字化发展’。我们贯彻中、省关于‘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的要求,推动完善数据库建设,推动实现市、县、乡三级规范性文件备案全覆盖,促进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要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各级人大、政府、监委等主体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共755件纳入四川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从数据上看,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决议、决定12件;依法审查“一府一委两院”及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97件;组织对10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专项清理。
立法之行,任重道远。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高质量立法和法律法规实施一体推进,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紧盯全市工作大局,紧扣发展所需、群众所盼,努力为全市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