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治之端也。”立法,是法治之前提和基础。
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工作大局,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人大在法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推进广安高水平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
立足广安实际 坚持开门立法
2023年11月29日,《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查批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张学成介绍,《条例》共六章32条,分别对规划编制、建设年度计划、技术标准、生态空间保护、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主体责任、运行管理机制、设施保护、信息化管理、资金人才保障和产业激励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了规定,并对不履行相关职能职责等行为设置了具体处罚条款。
“《条例》的颁布施行,对我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保护增强城市防洪排涝减灾能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将起到重要的指引作用。”张学成表示,近年来,我市扎实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各项工作,分别从健全组织机构、加强规划引领、加强重点领域建设、落实养护职责等方面构建了海绵城市示范建设工作运行体系。
但是,我市在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仍存在部门职责划分不够明确、规划管控环节尚存薄弱、运行维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因此,制定《条例》十分必要。
“立足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实际和需要,我们及时成立立法项目组,组织《条例》具体起草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主导立法作用。”张学成说,《条例》制定过程中,积极履行人大在法规立项、起草、论证、审议各环节的职能,提前介入法规起草工作,反复听取有关部门、基层组织、人大代表等的意见建议,及时吸纳各地可行做法,解决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现实问题。
为此,立法项目组还多次赴市级相关部门、县(市、区)、园区、基层立法联系点调研、座谈,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增强条例的针对性、实效性,体现广安特色。
市人大常委会还采取发函、座谈等方式,征求市级有关部门、广安经开区、川渝高竹新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单位的意见建议,组织立法咨询专家、人大代表、社会公众等进行听证、论证,并通过《广安日报》、市政府网、广安人大网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做到开门立法,充分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对我市红色资源保护地方立法相关问题进行预研,并建议列为2024年地方立法项目,有力有序开展地方立法工作;注重民生改善,对养老服务进行立法预研,推动我市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弘扬宪法精神 推进法治建设
“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这是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如果您发现异常情况,请拨打举报电话12339。”“当兵光荣,请了解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2023年12月1日,在“国家宪法日”到来前夕,我市举行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推动宪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掀起宪法宣传教育新热潮。
良法善治,民之所向。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弘扬宪法法律,全面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促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去年以来,先后前往华蓥市、武胜县部分乡镇、社区、学校、机关等地,实地调研“八五”普法工作及中期评估情况,并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全面了解“八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市政府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体制机制、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法治素养等方面再加大工作力度和增添工作措施。
同时,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宪法宣誓7场、36人次,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专题调研府院联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并与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7个部门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全面了解我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府院联动化解行政争议等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深化府院良性互动,提升行政审判工作质效。专题调研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推动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听取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检察建议刚性落实,促进检察建议工作提质增效。
加强备案审查 提升工作质效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宪法以及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赋予人大的一项监督职权,也是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的一项重要制度。”张学成介绍,规范性文件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开展备案审查,可以让政府听到来自各方面的真实声音,吸收各方的意见建议,让文件制定更符合实际,更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为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市人大常委会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积极督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严格贯彻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相关法律法规,对符合报备条件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要求进行报备,对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及权限、制定程序、文件名称及文件要件进行严格审查,对内容复杂、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的重大事项规范性文件进行重点审查,提升审查质效,对于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报备机关和承办单位发出通知,要求报备机关予以纠正。
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2件,依法审查“一府一委两院”及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112件;对11部地方性法规、6部政府规章、100余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域,则一域治。新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为广安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