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4日在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胡旭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标准管理为重点,常态运行“六个实质化”[1]工作体系,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3036件,办结案件52324件,结案率98.66%;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328件,办结案件4254件,结案率98.29%。
一、锚定中心大局,深谋发展之策,在国家战略前沿彰显司法担当
法治护航“同城融圈”。常态推进渝广法院司法协作,实质化运行执法办案同城化机制,开展联动解纷、协助执行等1823次,办理涉渝企业案件116件。与合川区人民法院、渝北区人民法院等共建“川渝边界调解室”7个,进一步顺畅协作送达、合力解纷等通道,共同服务两地融合发展。协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与重庆法院联合发布招商引资、金融安全、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司法建议10件、典型案例20件。实质化运行川渝高竹新区人民法庭,设立行政审判巡回审判点,建成跨省域“云上共享法庭”,打造“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中心”“劳动争议调处中心”,努力答好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的司法答卷。
法治推动“优镇兴乡”。聚焦“两项改革”[2]后半篇文章和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精准优化人民法庭布局,迁建人民法庭6个,枣山、街子、石垭人民法庭高标准建成并投入使用。聚焦安全稳定发展,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提前介入、前置化解涉征地拆迁、合作社经营等纠纷248起。聚焦“一片区一主业一特色”发展格局,打造花桥服务“三农”示范法庭、烈面“嘉陵江生态环境保护”示范法庭、丰禾服务“优镇兴乡”示范法庭等专业化人民法庭26个,助力建成“省级百强中心镇”3个。聚焦农村经济发展,妥善审理涉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等案件395件,服务现代农业发展。
法治保障“品质主导”。常态推进服务大局实质化,深化“司法数据看广安”工作,针对岳池县输变电产业、华蓥市建筑业发展等发出司法分析报告11份,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司法智慧,助力建设经济高能级的品质广安。坚持亮山亮水亮文化,妥善审理涉城市建设、公园建设等案件,裁定准予强制搬迁、拆除违法建筑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18件,助力建设城市高格调的品质广安。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白皮书,联合检察机关在全市建成“水墨桃源”“浔栖江南”等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6个,放流鱼苗100万余尾,复植树苗1600余株,助力建设生态高颜值的品质广安。
法治助力“产业支撑”。推进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改革,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97件,服务保障创新发展。发布破产审判白皮书,建立预重整案件工作机制,高效审理四川圣锦公司预重整案等破产案件56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坚持挽救企业、挽救品牌原则,妥善审理华蓥山酒业破产案等案件,服务本土特色产业发展。在华蓥山景区、武胜现代农业旅游区等设立巡回审判点5个,妥善化解涉文旅纠纷162件,开展普法进景区活动38次,服务保障文旅产业发展。
二、守定平安广安,善施治理之措,在市域社会治理中彰显司法实绩
全力维护安全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广安建设,审结刑事案件1679件。常态推进扫黑除恶,审结杀人、抢劫等严重破坏治安犯罪案件326件。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审结案件85件。从严从重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案件70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28人。重拳惩治电信网络犯罪,审结案件27件,挽回人民群众财产损失900万余元。依法惩治腐败,审结职务犯罪案件38件。
全力防范化解风险。建立金融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融资租赁等案件6137件,开展涉金融不良资产案件专项清理,执行到位金额9.61亿元,促进实体经济与金融服务良性循环。妥善审结开发商逾期交房、延迟办证等违约责任纠纷案件2894件,有效化解涉稳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联动机制,向行政机关移送建筑商违法案件6件,促进建设工程行业健康发展。开展“干警联百企”活动,深入110家企业帮助开展“法治体检”,为企业在合同订立、企业治理、劳务用工等方面提出法律风险防范建议。
全力助推依法行政。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审结行政案件914件,改革工作入选首届“四川法院改革优秀案例”。建立“两共建两共推”[3]机制,发布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与行政机关开展依法行政研讨等21次,推动依法行政水平与司法公正公信实现“双提升”,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同比提高4.03个百分点、败诉率同比下降4.2个百分点。与小平干部学院开展院校合作,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前锋区人民法院设立依法行政实践基地,市委党校主体班300余名学员到法院现场观摩庭审。
全力深化基层治理。常态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深化“三联三促”[4]机制,开展“法庭联镇”活动148次、“法官联村”活动832次、“支部联庭”活动103次,诉前化解纠纷17179起,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68件,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经验受到省委政法委推介。推进物业纠纷源头治理,发布物业纠纷案件司法审查报告,通过“示范判决”、诉前调解等方式化解物业纠纷2775起,以法治方式规范物业行业。开展“法院+工会”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打造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7个,化解劳动争议356起,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笃定人民立场,长怀为民之心,在增进民生福祉中彰显司法温诚
提升诉讼活动便利度。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工作,成效受到最高人民法院专题推介。常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高标准建成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打造24小时自助法院2个,推出“微服务零等待”“全在线零跑路”“律师快速通检”等服务,全市法院网上立案12112件、跨域立案522件,远程开庭、在线调解案件723件。在全市法院设立适老诉讼服务和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7个,武胜县人民法院为老年当事人发出加大号字体“关怀版”判决书,诉讼服务更加贴心。在全市设立社区法官工作室30个、巡回审判点257个,开展巡回审判285次,群众打官司更加便利。
提升民生保障感知度。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刘占州等人以“免费抽奖”为名诈骗案入选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工作做法受到《人民法院报》推介。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联合检察、妇联等部门打造“青榄”等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3个,推动家庭教育工作法治化。依法妥善处理教育、医疗、消费等民生案件,审结案件3759件,胡某与某汽车销售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入选全省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坚持开展“司法大拜年”活动,强化民生案件执行,追回农民工工资、交通事故赔偿款等1941.87万元。依法加大诉讼费缓减免和司法救助力度,缓减免诉讼费627万余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46万余元。
提升执行工作满意度。常态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深化执行管理集成改革[5],执结各类案件13370件,执行到位金额39.57亿元,工作经验在全省法院推广。深化执行一体化立案,当事人可在全市范围内就近选择法院、人民法庭进行执行立案,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深化执行一体化查控,实现执行事务中心一站式办理车辆、公积金、税务、网签合同等查控业务,高效率查控被执行人车辆3255辆、房产10.3万套,最快4小时执行到位。深化执行一体化管理,执行到位率同比提高10.3个百分点,执行完毕时间缩短9.2天。深化失信惩戒,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4704人次,拘传拘留1316人次,宣判19起拒执犯罪案件,执行威慑力进一步彰显。
提升法治教育参与度。发挥司法裁判的价值导向作用,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细心开展判后答疑7388件次。蒋小军等35人组织驾考中心考试作弊,被判处三年至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等刑罚,维护公平公正的国家考试制度,受到中央电视台报道。打造“与法同行·护航成长”“蓥春花”等法治宣传教育品牌,全市法院234名员额法官全覆盖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邀请全市法学专业准大学生代表参加法院开放日系列活动,常态开展“模拟法庭”、法治讲座等法治宣传活动216次。
四、坚定改革信念,常思治本之要,在体制机制改革中彰显司法质效
推进办案流程标准化。围绕程序流转、案件裁量、审判质量、司法责任追究等内容,制定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各环节的工作标准28项,实现执法办案标准化。严格执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法官挑案、当事人挑法官”情况。严格审限变更的审批程序,强化全流程审限管理。准确适用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规范独任制审理二审民事案件。全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平均在院审理天数等审判质效核心指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推进裁判尺度标准化。稳妥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市中级人民法院提级管辖具有法律适用价值的案件14件。强力推进类案和关联案件检索,有效解决“同案不同判”“判决冲突”等问题。发挥专业法官会议统一法律适用作用,专业法官会议意见被合议庭采纳率达95.63 %。发挥审判委员会的裁判指导作用,制定建工合同纠纷等裁判指导意见,规范法官裁量权行使。压实院庭长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的监督管理职责,纳入“四类案件”[6]进行实质化监管2633件。压实承办法官、合议庭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的主体责任,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推进庭审规范标准化。常态推进庭审实质化,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为968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加强被告人人权司法保障。推广“人身保护令”“强制出庭令”等制度,探索远程视频、遮蔽容貌等作证方式,证人出庭率同比提高6.25个百分点。坚持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坚决守住防止冤错案件底线,推动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问题源头治理。加强庭审质量监督,开展庭审评查1047件次。开展优秀庭审评比活动,推动“庭审实质化”迈向“庭审优质化”,1件庭审荣获“全省法院‘十佳庭审’”。
推进政务管理标准化。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加强工具支撑标准管理,实现司法政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稳妥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财物统管改革,基层法院均已纳入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应用以电子卷宗为核心的无纸化办案模式,推动审判提速增效。改革案件归档方式,深化档案数字化运用,工作做法受到省委办公厅推介。加强考核标准管理,按照司法人员类别建立标准化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管理作用。
五、执定自身建设,牢铸铁军之魂,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彰显司法清正
全面强化政治建设。扎实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和“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干警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3个集体、4名干警获评全省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常态开展“正道讲堂”“青年干警读书会”,制定“入院第一课”制度,开展政治理论学习125次。实质化运行政治督导员制度,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政治监督制度规范,工作经验受到最高人民法院推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全面实化素能建设。制定“入额第一庭”制度,把好新入额法官“首槌”质量关。建立法官职前培训实务导师、“一人参训、众人受益”培训制度,举办“广安法官讲坛”6期,组织干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1200余人次。加强司法警察训练实战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司法警务保障更加有力。常态开展岗位练兵,1份裁判文书荣获“全省法院‘十佳裁判文书’”,25篇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学术论坛获奖,1篇论文荣获“第三届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论坛征文活动”一等奖,4篇论文被评为全国优秀应用法学论文,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获全省法院第二十四届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
全面优化文化建设。常态推进文化建设实质化,举办“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主题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红色文化活动53次。打造党建文化,成功创建“法治正道·天平初心”党建品牌。强化文化价值引领,全市法院50个集体、101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表扬,涌现出全国优秀法官、全省法院岗位标兵等一批先进典型。常态开展“荣誉授予仪式”、“光荣退休仪式”、“银发先锋”评选、“最后一班岗”等活动,增强干警职业归属感、荣誉感。推进市级法治教育实践基地[7]建设,努力打造广安法治建设名片。
全面深化廉政建设。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开展以案促改,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日”“好风传家·清风助廉”等系列活动,筑牢干警廉洁防线。严格执行“五坚持五严禁”[8]、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9]等铁规禁令,开展审务督察153次,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入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
过去一年,全市法院深入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人民法院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等工作情况,积极配合人大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认真落实代表审议意见。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市政协通报法院全年工作情况,配合开展“法院+工会”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等专题视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观摩庭审、见证执行、评选“十佳庭审”,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梳理、逐件督办、及时反馈。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会同办理市级以上人大代表建议2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工作快讯1000余条,寄送《广安审判》等文件资料3000余份;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56人次。主动接受监察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公正审理抗诉案件12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深入推进阳光司法。
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与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和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干警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司法保障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创新举措还不够多,司法服务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还需持续用力,司法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的整体效能还不够高。二是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稳定、公平正义等新期待上还需持续用力,民生司法保障还需持续强化,巡回审判、法治宣传教育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司法责任体系和审判执行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仍需完善,作风廉政建设需持续纵深推进。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重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迎接邓小平同志诞辰120周年的关键之年,是广安设立地区30周年,也是我市经济提速升位、跨越追赶的攻坚之年。全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明确“进”的指标,实化“进”的举措,保持“进”的状态,精细运行“六个实质化”工作体系,努力打造适应新发展格局的先进法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广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以政治建设统领法院全面工作。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打造政治建设示范机关。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做深政治轮训、政治督导员、政治实绩档案等工作,筑牢干警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运用好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推动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聚精会神抓发展,以法治现代化服务广安现代化。全方位深层次推进渝广法院司法协作,妥善化解现代基础设施网路融合、现代产业体系协同构建、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的各类纠纷,在协同共进中唱好“双城记”、建好经济圈。建强川渝高竹新区人民法庭,助力打造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示范样板。加强破产审判、知识产权审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依法审理金融类案件,助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依法服务环境污染防治、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部署实施。
三是坚守底线保安全,以治理法治化构建新安全格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安。深化行政争议化解府院联动,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三联三促”、“社区法官工作室”等工作,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整体效能。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办案“三个效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四是用心用情惠民生,以优质服务增进群众满意指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审理民生领域案件,加强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个人信息司法保护,更好保障人民权益的实现和发展,服务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深化执行管理集成改革经验,完善网络执行查控、失信联合惩戒等机制,加快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巩固深化“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成果,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在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上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五是固根铸魂强队伍,以自我革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健全渝广法院人才交流培养机制,加大在知识产权、金融、破产等审判领域的专家型人才培养力度,培育构建以优秀中青年法官为后备梯队的高层次人才队伍格局。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构建权责统一的审判权运行新机制。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以案促改,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大力弘扬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持续提升法院文化软实力。
各位代表,新宏图擘画未来,新征程催人奋进。全市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鼓舞不倦、实干争先,为加快建成川渝合作示范区、打造重庆都市圈北部副中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广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有关用语说明
1.“六个实质化”:服务大局实质化,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诉源治理实质化,庭审实质化,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文化建设实质化。
2.“两项改革”:乡镇行政区划改革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
3.“两共建两共推”:工作机制共建、执法能力共建、纠纷多元化解共推、体制机制改革共推。
4.“三联三促”:法庭联镇促发展,法官联村促和谐,支部联庭促规范。
5.执行管理集成改革:基层法院执行机构受本级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双重领导,按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原则,推行“分段、分权、分流”执行办案模式,实行集中立案、集中查控、集中调案、集中询价、集中网拍、执行异议案件集中审查、执转破案件集中办理。
6.“四类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敏感的案件;涉及群体性纠纷或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与本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7.市级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场所、全国法院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中国法官林和N个法治教育共建点组成的市级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通过打造法治园林、法治展厅、法治长廊、“模拟法庭”等,面向全民提供观摩式、体验式、沉浸式的综合法治教育服务。
8.“五坚持五严禁”:坚持信念坚定、政治忠诚;严禁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做“两面派”、当“两面人”,搞团团伙伙、人身依附。坚持公平公正、依法用权;严禁执法司法不公,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枉法裁判,违规违法办理“减假暂”,法律监督不力。坚持服务人民、担当作为;严禁作风不实,敷衍塞责、脱离群众、态度生硬、慵懒懈怠。坚持清正廉洁、干净做事;严禁为政不廉,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充当司法掮客,违规经商办企业、参股借贷、兼职兼薪。坚持令行禁止、纪律严明;严禁政令不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变通执行,违反铁规禁令,违背公序良俗。
9.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