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8日
在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志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推进“四大检察”,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检察保障。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050人、起诉12883人;办理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案件4652件,同比上升26.09%;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56件,年均增幅20%;办理其他类监督案件6494件,同比上升13.05%。
一、坚持讲政治顾大局,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面落实五届市委历次全会精神,向市委和省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94件次。主动将检察履职融入市委工作大局,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广安的十条意见》和《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推动党建引领检察业务,成功创建“全市十大党建示范点”和第一批市直机关党建品牌。
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坚决维护经济金融安全,严厉打击集资诈骗、洗钱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批捕121人、起诉328人。在依法办理“汇丰公司”非法集资案中,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1个集体、4名个人获得全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工作先进表彰。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将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为248名困难对象发放司法救助金260余万元,防止因案致贫返贫;协调民政部门认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名,为其落实最低生活保障;选派83名干警担任援彝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结对帮扶的32个贫困村992户3876人如期脱贫,市检察院结对帮扶的棕柿桥村被命名为“四川省文化扶贫示范村”,1名干警被表彰为“四川省脱贫攻坚一线优秀扶贫干部”。保卫蓝天碧水净土,联合市河长办出台“河长+警长+检察长”巡河制度,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257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15件,督促责任主体复耕复垦5000余亩、增殖放流鱼苗423万余尾。
着力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2020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与重庆市检察机关互签合作协议13份,在保护生态环境、护航民营经济、维护金融安全等11个方面加强检察协作。联合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在川渝高竹新区成立检察服务中心,为川渝合作示范区25家企业配备联络检察官,提供精准法律服务。联合重庆毗邻地区检察院在嘉陵江武胜段、大洪湖交界段共建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基地。与川渝两地6个市级检察院建立的嘉陵江川渝段全流域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被写入最高检发布的《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白皮书(2020)》。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扎实做好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依法不批捕涉罪民营企业负责人43人、不起诉82人,稳定100余家涉案企业就业岗位2400余个,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专项清理并办结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64件,为涉案企业卸下包袱。在全省率先与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两法衔接”的意见》,精细办理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案件9件。联合市工商联成立全省首个非公有制经济普法基地,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商会活动150余次,对300余家民营企业进行“法律体检”,组织非公经济人士参加法律知识专题培训300余人次,有力促进了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
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强力推进反腐败工作,2017年立案查办职务犯罪9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亿元。办理了建院以来首次由最高检交办、涉案金额达1.1亿元的“5.19”专案。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在全省率先与市监委联合制定《广安市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衔接办法》,在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案件移送、证据补查、办案协作等方面加强配合,共起诉职务犯罪178人,有罪判决率100%。对司法人员渎职侵权犯罪开展侦查,立案查办3人。
二、坚持融入市域治理,纵深推进平安广安建设
坚决维护辖区社会安宁。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办理涉及15省的利用卫星网络电视传播有害信息专案得到最高检肯定。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721人、起诉1012人。突出打击毒品犯罪,批捕1239人、起诉1656人,办理的2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典型案例。依法惩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1625人、起诉2690人。守护食品药品安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13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6件。坚持依法战疫,批捕妨害疫情防控犯罪8人、起诉9人。1名干警被表彰为“平安中国建设先进个人”。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提级把关,批捕218人、起诉282人,成功办理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3起涉黑案件。坚持深挖彻查,起诉涉黑涉恶“保护伞”2人,向有关部门移送涉黑涉恶和“保护伞”、“关系网”线索77条。突出“打财断血”,协同追缴黑恶财产1.5亿元。推动行业整治,向交通运输、借贷、娱乐服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整治乱象检察建议29件,采纳率100%。2个集体、3名个人获得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表彰。
倾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473人、起诉692人。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起诉641人,不起诉163人,附条件不起诉129人。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联合教育等部门建立入职查询和强制报告制度。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全市136名检察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防校园欺凌、防性侵害、防毒品犯罪等法治教育活动500余场次,制作的法治教育短视频被《今日说法》官方微博转发,点击量逾20万人次。精心打造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品牌“法润心田”,广安市检察机关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被评为“四川省法治教育示范基地”,5个集体、3名个人获得全国、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表彰。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在全省率先开展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对8059名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审服判率达97.06%,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对1126件群众来信全部做到“件件有回复”,邀请律师、代表委员等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50余件,3个基层检察院获得全国、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规范引领作用,通过办案向相关单位提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141件,采纳率100%。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在广安区、邻水县34个乡镇试点驻镇检察联络制度,打通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通过支持起诉为268名农民工追回欠薪330余万元。
三、坚持强化法律监督,推动“四大检察”落实落效
刑事检察监督有力。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65件、撤案189件,追加逮捕153人、追加起诉636人,对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438人、不起诉221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1件,监督纠正刑事诉讼活动违法501件。联合市公安局对撤回、退查不重报两类案件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系统推广;制定的《关于规范撤回和退查不重报案件的意见》,被列入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制度汇编。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496件次。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2件。
民事检察提质增效。全面实施《民法典》,开展民事生效裁判结果、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专项监督,依法办理各类监督案件1006件,提请、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98件,对审判和执行活动提出监督意见308件。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274件案件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办理结果监督案件23件,涉案金额2800余万元。自主研发“智慧民事”平台,运用大数据功能辅助办案,被中国软件行业协会评为“2019年度优秀软件产品”,最高检批复同意该平台与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数据对接。
行政检察做稳做实。强化行政诉讼监督,办理行政诉讼裁判结果监督案件6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办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22件,提出监督意见17件。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办理非法占地、污染生态环境等行政执行监督案件82件,提出的检察建议采纳率100%。联合相关部门运用好提前介入、司法救助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20件,有效促进了案结事了政和。
公益诉讼检察品牌响亮。优化监督环境,市委办、市政府办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检察工作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率先通过《关于加强行政检察工作的决议》,为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提供支持。强化诉前治理,立案办理“四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16件,在起诉前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567件,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3.5亿元,保护国有财产6000余万元,办案质效名列全省前茅。提起公益诉讼49件,促使违法行为人支付生态修复金94万元,向个人索赔惩罚性赔偿金200余万元,让违法者为恢复受损公益“买单”。深化与行政机关的联合执法、案件线索移送等机制建设,形成横向协作、纵向一体的公益保护模式。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2次在广安召开,全国100余个检察院到广安考察学习,工作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刊发。
四、坚持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队伍履职能力
狠抓改革兴检。系统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员额检察官选任、退出、增补常态化机制,制定完善检察官权责清单,配套推进检察人员业绩分类考评。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做好职能、机构、编制划转和人员转隶、线索移交等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共转隶98人。按照“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对内设机构进行重塑性改革,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新模式。提升智能化办案水平,建成的电子数据司法检验鉴定实验室,被评为“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十大创新案例”。
狠抓从严治检。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围绕“6+N”顽瘴痼疾一体推进“查改治建”,完成整改任务149个,修订完善管人治事便民制度46个,抓实全面从严治检。认真接受市委和省检察院政治巡察,配合地方党委加强对下级检察院巡察全覆盖,抓实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落实好“一岗双责”。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制定的防控工作指引和手册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严格执行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共记录报告有关事项367件。
狠抓素能强检。优化班子结构,选优配强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21名,基层院检察长平均年龄下降7岁,市检察院22名年轻干部走上中层领导岗位,“80后”占比达79%。抓好人才培养,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培养出全国、全省业务专家、标兵、能手11人。坚持强基导向,开展“三培育三引领”活动,4个基层检察院分别荣获全国、全省文明单位、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
狠抓监督促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5次,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评议满意率100%。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及时向市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观摩案件庭审、参与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656人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等监督评议案件355件,举办检察公开听证251场,主动公开案件信息3万余条,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自觉加强内部监督,全面推行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案-件比”从最高的1:2.85优化到1:1.17;对1850件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强化结果运用,提升案件质效。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20件案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20个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获得国家、省、市级表彰奖励集体223项、个人493人次,“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位列全省检察系统第一方阵。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理念转变还未完全到位,检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回应人民司法需求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检察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能、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主线,以办案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现代化为重点,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加快建成川渝合作示范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广安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一、坚定政治引领,把牢检察发展的正确方向。坚持以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和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做到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法律监督问题,让法律监督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健全检察政治督察制度,确保中央、地方党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坚定落实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要求,充分履行好检察职责,用法律监督实实在在的成效,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二、服务发展大局,展现检察保障的责任担当。紧紧围绕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找准检察服务的着力点。聚焦更高水平的平安广安建设,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网络犯罪、经济金融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提升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质效,在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更实作用。抓实抓细渝广检察协作,为广安全域全程全力融入重庆都市圈提供检察保障。深化非公有制经济普法基地建设,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公益诉讼检察为重点,落实好“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保护模式,促进美丽广安建设。深化“人民阅卷·广安行动”,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巩固拓展国家司法救助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打造“法润心田”未检品牌,持之以恒做好检察为民实事,为推进民生事业提供更多更好的检察产品。
三、深耕主责主业,履行检察监督的法治使命。切实履行好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精细做优刑事检察。以保障《民法典》实施为重点,着力对民事调解、虚假诉讼、民事执行等领域开展法律监督,强化精准监督、类案监督,精准做强民事检察。积极构建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的行政检察工作格局,监督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以公益保护为使命,稳定办案数量、提升办案质效、拓展办案领域、创新办案机制,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增强创新意识、品牌意识,加快培育更多更新的工作亮点,办好案、出精品,打造优质广安检察品牌。
四、锻造过硬队伍,筑牢检察事业的发展根基。突出办案规范化。落实案件随机分配机制,明确指定分案类型和条件,健全记录和公示制度;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检察长对检察官的领导和监督,完善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案件审核把关和责任承担机制;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加强办案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确保公正廉洁司法。突出队伍专业化。着力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放心型”检察官活动,全覆盖推进政治轮训和业务实训,提升检察干警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努力把检察人员培养成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行家里手。突出管理现代化。深化检察干警分类管理,实行三类人员分类招录、管理、保障、培训制度,规范交流转任;完善检察工作绩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检察人员业绩考评,将考评结果与职级等级升降、入额退额、选拔任用等有机衔接;持续推动信息技术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为检察工作提供更好科技支撑和服务。
2022年工作重点
2022年是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的开局之年。按照全国、全省检察工作安排和市委工作部署,结合广安检察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服务大局勇担当,护航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以建好川渝高竹新区检察服务中心为抓手,出台工作意见,深化渝广检察协作,服务“同城融圈”。将国家司法救助融入乡村振兴、继续推行驻镇检察联络制度,服务“优镇兴乡”。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服务建设城市高格调、生态高颜值、生活高品质的“品质广安”。聚焦服务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完善检察办案保护创新创业容错机制,为企业提供“订制式”法律服务,打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产业支撑”。严厉打击严重暴力、制毒贩毒、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筑牢疫情防控法治防线,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加强检察环节诉源治理,全面推行检察听证,适时公开发布监督数据,用典型案例引领法治、促进治理。
二、依法履职强监督,持续增强检察办案质效。今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开展“案件质效提升主题年”活动,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措施、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刚性。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审前主导作用,强化对刑事诉讼全过程的监督,加大认罪认罚从宽适用力度,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全面实施《民法典》,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推动依法解决民事执行难、虚假诉讼等问题。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功能作用,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突出办理国财国土领域公益受损案件,加大对民生领域公共利益的维护,当好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代表者、守护者。加强反腐败工作协调配合,协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在推进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
三、从严治检铸铁军,着力提升检察队伍素能。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实践活动,着力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检察官进退流转管理,优化检察辅助人员管理。强化素质能力建设,推动检察官与监察人员、法官、警察、律师等同堂培训,形成共同的执法司法理念和标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蓝图振奋人心,新征程前景壮阔。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本次大会要求,勇毅前行开新局,奋楫扬帆谱新篇,为加快建成川渝合作示范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广安贡献检察新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