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8日
在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
各位代表:
我受广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五年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在中共广安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促进广安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五年来,共召集人代会8次,举行常委会会议45次,召开主任会议97次,制定地方性法规9部,听取和审议法定例行报告52个、专项工作报告124个,开展执法检查28项,进行专题询问19次,组织代表集中视察24次,开展专题调研47次,作出决议决定46个。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常委会深刻认识到,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人大组织是政治机关。在工作中,自觉坚持把履职行权融入党委战略全局,以围绕中心转、为着大局干为鲜明导向,切实做到党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了高度一致。五年来,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国家战略、“一干多支”发展战略、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和地方党委部署,积极主动开展人大工作,圆满完成了市委交办的各项任务,切实担起了政治机关肩负的职责和使命。我们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就常委会的重要决定、重大事项、重要活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及时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了常委会工作始终与市委保持同心同向、同步同调。五年来,累计向市委书面请示、报告211件(次),报送工作报告109件。
贯彻党对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部署要求。2021年,中央、省委相继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发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重要文件。常委会组织认真传达学习,领会精神实质,按照新理念、新要求,研究制定务实举措,结合实际贯彻落实。2020年12月,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以后,按照市委指示安排,常委会深入县、乡一线和部门单位开展调研,以问题为导向,以发展为指向,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向市委提出了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建议,得到市委重视和采纳。2021年1月,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制定了《关于深入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广委发〔2021〕3号)。常委会组织全市人大系统狠抓学习贯彻,开展调研、督查,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本届以来,在地方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市人大工作和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跃上新的台阶,市、县、乡人大组织机构更加健全,队伍力量大为加强,职能作用愈益彰显,监督实效明显提高,一些长期困扰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问题、短板、弱项得到有效解决。
助力川渝合作示范区建设。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国家战略,立足推进跨省域一体化发展、全域全程全力融入重庆都市圈,常委会配合市委市政府开展广渝合作主题行动,主动与毗邻的重庆市渝北区、北碚区、长寿区、合川区、垫江县人大常委会对接协商,分别签订“1+1”“2+6”合作协议,建立“4个机制”,开展“6项合作”;聚焦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共保共治、人民福祉互促共进等重大事项,开展广渝人大合作项目14个。调研川渝高竹新区规划建设,组织国、省人大代表专项视察,提出意见建议46条。围绕广安如何最快捷、最便利通达成渝双核、彻底摆脱广安交通边缘化困境的课题开展深入调研,千方百计呼吁、促进渝西高铁和广安机场项目上马,提出规划建设渝西高铁与成渝中线高铁联络线、渝广城际铁路环线、广渝同城大道等重大项目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贡献智慧和力量。
聚力脱贫攻坚。连续5年组织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检查。专题调研脱贫攻坚资金使用管理、农村低保政策实施、特困户住房困难问题等情况,推动脱贫攻坚政策全面落到实处。听取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易地扶贫搬迁、文旅产业发展等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视察农村产业发展、住房保障、教育、医疗等情况,针对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开展金融创新扶贫工作督导,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入,全市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9.8亿元,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4.46万户。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督促对标落实“两不愁三保障”,有力促进了全市贫困乡村、贫困人口全部提前脱贫、摘帽。连续6年指导、支持定点帮扶的武胜县烈面镇高峰村脱贫奔康,帮助该村新建水泥路19.6公里、便民路25公里、沿江游步道3.2公里、水利设施16处、鱼塘60亩、稻鱼稻虾工程200亩,培植柑桔园500亩,新建湖羊良种繁育场1个,高峰村提前两年脱贫“摘帽”,获得省级“渔美新村”、市级“四好村”等奖励和荣誉。
合力防控新冠疫情。2020年初,常委会结合我市实际,及时作出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的决定》,支持和督促依法防疫。在抗疫关键时刻,专题调研核酸检测问题,督促相关机构转作风调节奏、改进检测工作,提高检测效率,适应抗疫“阻击战”“歼灭战”的需要。围绕疫情期间春耕备耕、农资供应、群众就业等急事要事,常委会领导分别赴基层开展小分队调研,现场出主意解难题,助推战“疫”战“贫”两不误、两促进。组织全市人大系统严格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的部署要求,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抗疫防疫工作,捐献口罩等防疫物资1.7万余件、捐款450余万元。
完成市委交办工作。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常委会领导先后牵头负责金融创新扶贫与产业发展、文明城市复查和卫生城市复审迎检、重大金融风险化解、智慧城乡发展等36个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的工作,用心用情用力,作出了积极贡献。积极响应市委“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我为广安‘十四五’发展规划献一策”“我为广安发展献良策”“我为群众办实事”等重大活动号召,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出善计、献良策,先后向市委市政府转报了数千件意见建议,取得了集思广益的良好效果。
二、提高立法质效,推动法治广安建设健康发展
五年来,先后制定《广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广安市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管理条例》《广安市城乡污水处理条例》《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广安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广安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安全规定》《广安市公共餐具饮具消毒管理条例》《邓小平故里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广安市西溪河岸线保护条例》等9部地方性法规。其中,市人代会制定的《邓小平故里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在全省各市州开创了人代会立法的先例。
本届是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第一个届期。常委会着力打基础、建队伍、练内功,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制定《广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以及地方立法工作流程、论证咨询、第三方评估、法制委统一审议等9个规范性文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主导的立法工作格局,使地方立法从一开始就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认真执行立法计划、立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要立法项目列入了市委工作要点,立法工作职能责任纳入了市委绩效考核。建立立法项目组负责制。发挥职能机构基础性作用,行政机关内部立法事项统筹协调不断加强。
推进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年度立法计划和法规草案修改稿,均及时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利益相关群体意见,有的法规案征集了从中央国家机关到村(社)各级相关方面的意见。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7个联系点累计参与立法调研26次、听证论证10次,“农村污水处理纳入立法调整范围”等90余条意见建议获得采纳,转化为法规条文。开展校地合作,建立法律咨询专家组制度,邀请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的专业人才全程深度参与法规文本起草、咨询、论证等工作。举办9期“地方立法讲坛”,受邀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区域法治建设”等全国性学术研讨会6次,不断使广安立法经验“走出去”、外地经验“请进来”。五年来,先后开展了70余次立法调研、430余次座谈讨论,25次咨询、论证、听证、预评估会议,平均每部法规草案修改调整超过40次,充分体现了科学、民主的立法要求。
推动宪法法律宣传实施。常委会作出了深入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推动“法律七进”活动。修订《广安市宪法宣誓制度实施细则》,组织宪法宣誓33场次,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27场次。推动本市地方性法规宣传实施,召开法规新闻发布会、宣传实施工作会13次,组织开展集中宣传、专题培训等活动20余次。将本市地方性法规纳入年度普法计划和我省学法考试平台。开展立法后评估2次,不断完善、提高地方立法的适当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法规施行的有效性。
强化备案审查工作。及时修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建成纵向与省人大、县(市、区)人大、横向与“一府一委两院”联网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备案审查工作基本实现电子化、智能化。严格执行备案情况核查通报制度,提高报备工作及时性和报备率。依法审查主城区8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案,提出合法性、适当性等方面问题和意见30条交付研究处理,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有力促进了城市规划质量改善和提高。根据调研和代表意见,反映并建议纠正“‘捆绑式’机动车年检违反道路交通法”问题的建议,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其相关工作机构的重视和采纳,相关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违法增设前置条件、捆绑执法的问题得以依法纠正。五年来,共备案审查政府规章5件、规范性文件571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64件。
五年来,配合上级人大开展民法典(草案)、长江保护法(草案)、行政处罚法(修订草案)《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等210余部法律法规案调研、征求意见工作,先后上报修法建议430余条。
三、提高监督实效,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经济工作监督和预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法定例行报告43个、专项工作报告57个,执法检查8项,组织视察11次,专题调研19次,专题询问10次,作出决议决定28个。审议“十三五”规划执行及“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情况报告,常委会汇集委员、代表“金点子”,提出统筹当前与长远、抢抓重大产业发展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意见建议。2019年,专题调研民营经济政策落实工作,针对政策落地“梗阻”、政策执行“折扣”、政策宣传“失声”、保障机制“缺位”等问题,提出4类13条建议,促进党委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见效。2020年,针对预算法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市本级存量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违背预算法全口径预算原则”的问题,专项审查市本级2015~2019年存量资金使用情况,督促行政机关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清理收回存量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法治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法定例行报告2个、专项工作报告19个,专题调研1次,专题询问1次,作出决议决定17个。听取和审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报告,实地调研摸底,及时将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报告市委,持续推进全市法治社会建设和各项配套改革。连续3年跟踪监督“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对12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题询问,助力司法执行工作攻坚破难、提高质效。听取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专项报告,督促有关方面切实履行保护职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支持我市检察机关打造特色、亮点,持续走在全省同行前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后,常委会及时开展专项监督,助推“扫黑除恶”常态化,促进社会安全稳定。届内,常委会对41个市政府组成部门分别进行了工作评议,发现、指出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依法行政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认真做好信访工作,针对群众反映的涉法涉诉、住房困难、医疗保险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督办,督促解决群众合理信访诉求。五年来,交办、督办群众来信来访2561件(次),有效维护了法治权威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环保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法定例行报告7个、专项工作报告6个,执法检查9项,组织视察7次,专题调研2次,专题询问2次。每年年末,依法审议当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督促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坚持不懈监督水环境治理,连续13年接力“问水”,以“治水”成效呵护水体水质安全。2019年、2020年,检查《广安市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管理条例》《广安市城乡污水处理条例》实施情况,结合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列出水质监测能力不足、备用水源建设滞后、污水管网缺乏配套、乡镇供水管理乏力等问题“清单”,逐项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持续督促整改落实。2020年,协助省人大常委会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两法”“两决定”实施情况,促进生态环保法治化。围绕环境问题,保持与行政机关及有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反馈意见,促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
民生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42个,执法检查11项,组织视察6次,专题调研25次,专题询问6次,作出决议决定1个。2018年,对公众反映强烈的基本(常用)药物涨价频繁、涨幅较大、报销困难等问题,组织市县两级人大联动调研,将调查结果及建议意见向上级反映,促进完善医改政策。2020年,调研发现邻水县八耳初中食堂师生同餐制的新鲜经验,及时予以肯定和宣传,支持教育行政部门总结、推广,形成了长效解决学校食堂质量、安全问题的新机制。2018~2020年,连续3年跟踪、监督公办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我市公办幼儿园覆盖率及保教质量大幅提升。2020年,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跟踪监督市本级直管城区房地产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情况,有力促进了房地产市场乱象整治和“办证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不断健全监督制度。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理念,探索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的新路径。按照中央、省委部署,制定《广安市建立市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建立法定例行报告制度。制定《广安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共广安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工作规划(2019~2021)》,建立全口径国有资产报表体系。制定《广安市市级预算执行公开监督暂行办法》,对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的执行公开分别作出规定。制定《广安市预算审查前听取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规定》《广安市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办法》,得到省人大常委会肯定和推广。坚持开展预算在线监督,实现了市、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全覆盖。
四、依法决定、任免,圆满实现党和人民意志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贯彻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部署要求,完善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重大民生计划等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为批准的重大事项赋予合法性和保障力。及时审查批准年度计划、预算、预算调整、决算报告,作出相应决议。审查批准了《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18年,作出《关于行政检察工作的决议》,促进我市行政检察工作得到全面加强,经验和成果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推广。2021年,作出《关于川渝高竹新区行使广安市级经济管理事权的决定》,首批授予、委托权能134项,有力推动了市、县两级为高竹新区简政放权、提供内生发展动力。
选举、任免工作。五年来,依法选举、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07人次。组织、指导各选举单位补选市五届人大代表70名,顺利完成409名市六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圆满实现了省委、市委的人事安排意图。
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2017年,依法产生了市监察委员会。四年来,常委会大力支持监察机关依法开展工作,持续助推监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得到了全面落实。
五、强化服务保障,代表主体作用得以更好发挥
推进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制度化。坚持把组织代表履职学习纳入常委会重点工作,每年制定学习计划,借助国家、省人大培训中心、小平干部学院等培训平台,举办代表初任培训、代表履职学习主体班等10余期,实现了届内市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参与率百分之百。坚持为代表寄送《中国人大》《人民权力报》等报刊杂志和人大工作相关资料,定期通报“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情况,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做实“互联网+代表履职”,及时更新“代表直通车”网页版和手机APP信息,为代表线上、线下履职活动提供便利。完善市人大代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按时足额拨付代表小组活动经费、代表履职补助,切实保障了代表依法履职。
推进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常态化。不断拓展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常态化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立法、监督、工作评议、建议督办等,累计达1520余人次。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联系2~3名市人大代表,鼓励、支持代表联系群众,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人大代表“双走访”“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累计扶贫帮困3210余户,通过走访企业、走访群众,帮助办实事2420余件,解决难题5620余个。2019年,探索试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讨论、决定工作机制,全体市人大代表参与项目征集、筛选,票决出36项市办民生实事。组织市、县、乡三级人大联动监督,全市8797名各级人大代表,对市域省定、市定、县定、乡定的190项、9634个民生实事进行定向定位一体监督,探索形成专项监督民生实事的“四种方法”“五大举措”“十项机制”。当年,全市累计开展人大代表专项监督民生实事活动1430余次,参与代表3.98万人次,反馈项目工作相关问题520余个,提出意见建议1260余条,民生实事办理取得良好成效。“民生实事得民心”的广安实践得到了上级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专题调研、总结推广。
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规范化。五年来,代表提出的“加强乡镇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等6件议案,办理成效显著;1321件建议、批评、意见,均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达100%。常委会每年选取10余件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每一件都由一名常委会领导负责,组织督办小组对办理工作全程监督,促进务实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向下一次人代会书面报告,印发全体代表。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后,常委会首次将代表在人代会发言时提出的228条审议意见和工作建议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取得了良好效果。
五年来,常委会在履职尽责的同时,始终坚持“两手抓”,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常委会党组扛起党建“第一责任”,坚持不懈狠抓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以新时代党的理论创新引领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认真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健全专门委员会设置,切实加强立法、监督等工作机构力量,组织、队伍得到显著增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配套规定,深入开展“人民阅卷·广安行动”,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了前面。常委会每年听取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通报,压实筑牢常委会组成人员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制定完善重大事项讨论决定、监督、任免、代表履职保障等方面制度机制27项。创新公民旁听制度,累计组织18批、424名初中以上学校思想政治课教师旁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为宪法法律、人大制度宣传教育进学校进课堂、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走出了一条好路子。
五年来,我市33件作品获得全国人大、省人大“好新闻”奖,市人大常委会连续5年获得省人大新闻奖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常委会机关坚持办好人大工作简报、“邓小平故里·广安人大网”“广安人大”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我市民主法治建设成就,营造了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各位代表!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中共广安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协同配合的结果,是驻广部队、社会各界、上级驻市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五年工作中,常委会在履职能力、效率水平与监督效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立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提升,联系代表有待进一步深入,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这些差距和不足,应当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弥补和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各位代表!振奋人心的市第六次党代会,系统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成绩,精准提炼了迈步新征程、开创新局面的宝贵经验,明确了“五提升、五示范”目标体系,提出了同城融圈、优镇兴乡、品质主导、产业支撑“四大战略”,部署了“三区”联动、交通先行、改革创新开放等“六项重点任务”,擘画了全市今后五年乃至更长一个时期的发展蓝图,同时也对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寄予了新的希望。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使命光荣、任务更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我们建议,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努力在“四个机关”建设上迈大步、开新局、立新功、作贡献。
一、努力建设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从党的奋斗历程中把握历史规律、掌握历史主动,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坚决贯彻执行中央以及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选举任免有机统一,确保党委人事安排格局圆满实现。
二、努力建设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扎实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项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始终将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民主政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人大议事、决策和工作运行制度机制,更好倾听人民意见建议,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组织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建好代表之家、联络站、活动室等阵地,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发挥代表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创新开展人大地方立法、视察、专题调研等工作,组织开展好讨论、论证、咨询、评估等工作,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贯彻体现到人大各项工作之中。
三、努力建设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坚持市委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健全我市地方性法规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权、规范用权。聚焦广渝合作、重大交通项目、重点改革领域、生态文明建设、民生事业、乡村振兴等议题,回应人民群众所思所盼,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四、努力建设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民智,依法维护增进人民福祉。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机制,使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民意基础上。审议制定地方性法规、审查批准计划预算、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都要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不断提高代表对常委会、专委会工作的参与度。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增强代表履职实效。加强代表履职学习和服务保障。做好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和代表满意度。
2022年主要工作建议
一、稳步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研究充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库,统筹安排今后五年立法工作。起草、审议《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年内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开展《广安市公办学前教育促进条例》草案立法预研。开展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的立法调研。做好上级人大立法调研、征求意见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
二、扎实开展监督工作
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关于川渝高竹新区行使广安市级经济管理事权的决定的实施情况。
审议市级决算、市级预算调整、审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计划执行、预算执行、环境保护、国有资产管理、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等法定例行报告。
审议市人民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医疗保障、节能减排、城市老旧小区改造、义务教育“双减”政策落实等专项工作报告。结合审议专项报告,对医疗保障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支持市监察委员会依法行使监察权,听取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报告。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情况报告,审议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报告。
组织代表视察川渝高竹新区发展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等工作情况。
开展专题调研,重点调研发展普惠托育、社区矫正、特种设备安全、营商环境建设、基层社区治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工作。
保持与渝北区、北碚区、长寿区、合川区、垫江县等毗邻人大的密切联系,联合开展视察、调研、代表培训等活动。
实现预算审查联网、无纸化会议,提高履职行权的科学化、便捷化。
三、依法做好决定、任免工作
依法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跟踪监督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审议《关于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结合,确保党的人事安排意图顺利实现。
四、切实加强代表工作
做好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培训工作,开展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履职培训。
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
加强和改进“代表之家”,推进代表履职平台建设。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组建代表小组和专业小组。加强市县乡人大代表工作联动。
做好代表建议的交办和督办工作,选择10余件意见比较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推进代表建议和办理结果同步公开,提升议案审议、建议办理质效。
各位代表,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使命开启新征程!我们坚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必将勇担使命、砥砺前行,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推动广安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加快建成川渝合作示范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广安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附件
用语解释
一、“1+1”“2+6”合作协议
“1+1”合作协议:“广安市人大常委会+重庆市XX区(县)人大常委会”协同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促进跨省域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
“2+6”合作协议:“广安市人大常委会、重庆市XX区(县)人大常委会+广安市6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协同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促进跨省域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
二、“4个机制”“6项合作”
“4个机制”:1.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议制度。2.热线联络机制。3.合作研讨机制。4.机关交流互动机制。
“6项合作”:1.开展协同立法。2.联合讨论、决定重大事项。3.联动开展重点监督。4.探索代表活动跨区域有组织的交流互动。5.加强专委会沟通协作。6.支持毗邻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对接联系。
三、野生动物保护“两法”“两决定”
“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两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四、双走访: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全省各级人大组织和动员人大代表走访企业、走访群众,帮助协调解决问题,助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五、专项监督民生实事的“四种方法”“五大举措”“十项机制”
“四种方法”:即“一体”、“三分”、“四定”、“七看”。1.“一体”推进法:在基层一线,把省、市、县、乡190项民生实事的实施工作进行统一安排,一体监督推进。2.“三分”组织法:市、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分片、分组、分类的方式,组织人大代表参与专项监督。3.“四定”工作法:即定员、定责、定向、定位,确保每1个民生实事(子项目)都有2名以上人大代表全程监督。4.“七看”监督法:对工程类项目,主要“看项目落地、看建设进度、看工程质量、看实施标准、看资金拨付、看必要资料、看群众满意度”进行监督。对政策类项目,主要“看受益对象是否确定、看受益对象是否符合要求、看受益对象是否有遗漏、看资金发放是否达到标准、看资金发放时间是否及时、看必要资料、看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监督。
“五大举措”:1.全域全程一体监督。2.就地就近随机监督。3.定向定位专项监督。4.各级各地联动监督。5.民情民意合力监督。
“十项机制”:1.项目清单机制。2.代表责任机制。3.监督公示机制。4.进度台账机制。5.问事建言机制。6.效果评价机制。7.专项报告机制。8.推进督导机制。9.履职考核机制。10.合力互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