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力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39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传达学习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护民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张志军辞去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任免案。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颁发了任命书。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宗飞、李婧、屠明春、刘永明,秘书长葛勇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肖伟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志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雁飞,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市政协有关副秘书长,部分市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列席会议。
部分思想政治课教师旁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