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至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力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暨四川省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座谈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精神。
会议表决通过了《广安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施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2023年节能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分别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审查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2024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安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专题询问及满意度测评。
会议表决通过了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关于批准广安市2024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任免案。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颁发了任命书。
完成各项议程后,张力作了讲话。他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及时按程序将《广安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有关方面要准确认识《广安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法规学习、宣传、实施准备等工作,为全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工作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各有关方面要认真执行好会议作出的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的各项要求,细化完善具体办法,进一步增强经济工作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协同配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全力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坚持“补短板、重民生、有收益”,扎实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加强债券项目管理,健全债券资金支出使用制度,合理控制债务规模,健全偿债机制,严防债务风险;市人大预算委、常委会预工委要依法依规开展政府债务监督,加强日常监督、事前监督,做到“穿透式”监督。各有关方面要增强做好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提升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张力强调,市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要认真对照年度“一要点、四计划”,扎实抓好当前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要认真总结年度重点工作,提前思考谋划明年工作打算,提出高质量监督议题。要抓好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筹备工作抓紧、抓细、抓实,确保大会圆满成功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黎明、贺宗飞、杨世章、屠明春、王山,秘书长葛勇及委员共40人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涛、蒋春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雁飞,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6名省、市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市政协有关副秘书长应邀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