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市政协主席张力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表决通过了《广安市西溪河岸线保护条例》、《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关于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全市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重点督办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任免案,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和斌、陈全禄、席世洪、文建平、张文东、王建玲,秘书长唐明光及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郑建军应邀参加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伟、胡彦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旭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军,市监察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2名省人大代表、5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25名初中以上学校思想政治课教师旁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