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至2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任命赵波为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赵波为广安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会议决定广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于6月22日在广安召开,会期预计2天。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邓小平故里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草案)》《广安市西溪河岸线保护条例(草案)》及其说明,决定将两部法规(草案)列入下一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会议作出了关于《川渝高竹新区行使广安市级经济管理事权的决定》,首批授予事权、委托事权134项。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预算调整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市人民政府及13个职能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表决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曾卿辞去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和斌、陈全禄、席世洪、文建平、张文东,秘书长唐明光及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江陵应邀参加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旭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军,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2名省人大代表、5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25名初中以上学校思想政治课教师旁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