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期
(总第623期)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按:3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执法检查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力出席并讲话。现将讲话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张力同志在《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执法检查座谈会上的讲话
(2022年3月9日)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部署,今年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对《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开展执法检查。2月25日至3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兵分三路,到6个县(市、区)的部分产粮大户、粮食仓储企业、粮食加工企业、粮食质量检测机构等地进行了实地检查。在检查中,执法检查组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要求,紧扣法规条文、紧盯突出问题、紧贴群众期盼、紧抓问题解决,认真开展检查,对6个县(市、区)实现全覆盖。
第一、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扎实、成效明显
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将全面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抓手,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是组织领导有力。市政府高度重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持续强化以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的粮食安全议事协调机构的职能职责,基本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专责抓落实的粮食安全工作格局。二是宣传工作有力。市县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将《条例》宣传普法教育活动作为提升法治素养、强化法治意识、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三是工作措施有力。在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财政保障、稳定耕地面积、提升保障能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落实考核制度等方面精准发力,全市粮食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第二、贯彻落实《条例》存在差距和短板
一是思想认识有差距。个别部门对粮食安全重要性认识有差距,没有从全国、全省的大局和高度去认识,表面上看到本地粮食能自给自足,盲目乐观。二是体制机制不完善。部分县(市、区)发改部门和粮储中心权责不一,存在推诿扯皮现象。企业改革不彻底,政策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没有分开。机构改革后,粮食部门的职权削弱,人员减少,队伍老化,业务工作开展困难。地方粮油储备保管费用和成品粮轮换费用偏低,职工收入少,工作积极性不高,荣誉感不强。三是执法监管有缺失。县(市、区)粮食行政执法权没有完全落实,发改局或综合执法局没有有效承接粮食行政执法职能,有相互推诿、被动执法的现象。相关部门在粮食生产环节、仓储环节、加工环节、流通环节监管责任边界不清晰,存在失管现象,协管部门协同监管存在差距。检验检测能力弱,缺乏专业人员,只能将检测权委托给企业,企业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四是供需结构不平衡。农民种粮积极性普遍不高,土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较为突出。加之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农民有粮不愿意卖的情况比较突出。粮食持续增产难度大,当前我市粮油企业用粮外调依赖严重。
第三、贯彻落实《条例》的意见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保障粮食安全的实际成效展现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行动自觉。二是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要进一步落实行政管理、业务管理、执法管理责任,建立灵活应对粮价变化的补贴机制,建立和完善发改、财政、粮食、市场监管、农发行协同监管机制,形成粮食供销领域监督合力。三是进一步聚焦工作重点。持续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明晰生产环节、储备环节、加工环节、流通环节的责任,持续完善监测制度、协管制度、监控制度等,确保粮食数量安全、质量安全。优化储备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健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确保“储的足、调的快、供得上”。四是进一步推动条例落实。普法责任再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推进节粮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课堂,提升节粮爱粮、人人有责的社会共识。执法力度再加大,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紧抓整改不放松,做实执法检查“后半篇文章”。整改问题再盯紧,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紧盯问题整改,持续跟踪督导,确保检查实效,切实把监督发现问题向监督解决问题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