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7期
发布时间:2020-02-24作者:来源:点击:
第7期
(总第557期)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
抗击疫情——广安人大在行动
(专刊六)
● 防疫”法制接力赛 广安跑出第一棒——广安市
迅速作出学习宣传贯彻省人大“决定”的决定
防疫”法制接力赛 广安跑出第一棒
——广安市迅速作出学宣传贯彻省人大“决定”的决定
2月11日下午,广安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专题审议通过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的决定》。
决定强调,要深刻领会省人大常委会在特殊时期紧急立法的重大意义。省人大常委会以实际行动及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与时间赛跑,快速审议通过《关于依法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体现了以民为本的宗旨意识和共克时艰的担当精神。“决定”对疫情防控专门立法、紧急立法,具有优先适用的法律效力。“决定”涵盖各级政府职责、疫情防控、患者治疗、物资生产、市场供应、责任追究等方面,指向精准,措施具体,要求明确,授权到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必将对我省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起到有力保障和强大促进作用,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时间就是生命。广安市人大常委会把快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作为当务之急、重中之重来抓。省“决定”发布后,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在第一时间进行学习研究,组建专门班子,研究提出学习宣传贯彻执行的方案,报请市委审定同意后,立即召开主任会议,形成议案,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2月11日15时,市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经过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的决定》。
广安市的“决定”共有10条,主要为四个部分。一是深刻领会特殊时期紧急立法的重大意义。明确“决定”是省人大常委会的紧急立法,标志着四川省以地方立法的形式保障疫情防控和社会治理。二是广泛深入学习宣传“决定”精神。要求全市各级人民政府把“决定”纳入普法重要内容,列入今年度普法、执法责任清单,采取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形式,抓好“决定”的学习宣传,让“决定”进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网络、进人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严格务实贯彻执行“决定”要求。从落实行政执法、落实公正司法、落实全民守法三个方面,明确全市各级行政、司法机关、公民个人在疫情防控中的责任和义务,聚集打赢全域阻击战、全民保卫战的正能量。要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抓实抓细,切实肩负起特殊时期的使命担当。鼓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加快推进非涉密办公自动化,推行一般公务、商务、教学等网络办理、线上办理、移动办理,减少纸质文件、资料传递和特殊时期人员流动、聚集,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四是加强“决定”贯彻落实工作的监督。要求市、县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和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加强监督,合力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全方位落实到位。 (吴习伦)
分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人民权力报》《民主法制建设》编辑部;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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