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的决定》已于2025年9月11日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9月11日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的决定
(2025年9月11日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我市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促进法治广安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党的领导。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国家机关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的重要依据,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加强广安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每年将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向同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报告。
二、完善工作机制。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行政执行、司法适用、监察监督、全社会参与的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与“一府一委两院”的联席会议机制,通报实施情况,分析问题原因,会商解决办法。各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主动执行、适用地方性法规。
三、精心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地方性法规施行前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学习宣传实施的总体要求、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重点任务、配套规定制定计划等内容。实施方案确定的牵头单位应当制定工作细则。地方性法规要求制定配套规定的,有关单位应当自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并按规定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办事工作机构应当督促制定配套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制定配套规定。
四、实施报告制度。 地方性法规施行满两年后,市、县级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应当将实施情况书面报告同级人大常委会,包含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对法规的建议等内容。各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在施行满两年后适时要求有关单位报告法规实施情况。各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地方性法规执行、适用中的问题收集和研究分析,并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建议。
五、严格依法行政。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将地方性法规确定的职责事项列入权责清单,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运用地方性法规作出决策、推进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执法、严格执法,加强对违反地方性法规行为的处罚。
六、强化司法适用。各级司法机关要加强典型案例分析,增强适用意识和能力,鼓励和支持依法运用地方性法规办案。审判机关要坚持依法适用、规范适用,在案件说理、裁判依据和司法建议中充分运用。检察机关要依法运用地方性法规,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
七、加强人大监督。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将检查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地方性法规施行一至三年期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执法检查。地方性法规施行满两年后,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办事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开展立法后评估,各有关单位应当协助和配合。市人大常委会适时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对与党中央精神、上位法规定、经济社会发展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八、落实监察监督。监察机关应当对落实地方性法规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文书中依法运用地方性法规,通过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制度、整改落实,推动地方性法规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九、深化检察监督。 检察机关要将地方性法规的实施作为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对诉讼活动实行检察监督,确保司法裁判正确适用;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检察监督,确保法规适用的结果得到有效执行;对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为实行检察监督,确保违法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
十、大力宣传普及。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将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纳入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各级国家机关应当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落实普法责任制,将地方性法规宣传普及工作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全过程,开展“法律七进”等活动,组织立法骨干宣传宣讲。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家(站)等阵地作用,组织动员各级人大代表带头宣传,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普及,及时曝光典型案例,为全民守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十一、纳入培训考试。 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将地方性法规纳入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司法行政部门要将地方性法规纳入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考试。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将地方性法规纳入干部培训。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结合教学实际,将地方性法规纳入教学。
十二、强化技术支撑。 市人大常委会要以“数字人大”建设为契机,依托政务云大数据,探索建设地方性法规实施数字化监督平台,为实施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