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2日,广安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严格审查,针对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方案中“新增车位补贴1000万元”的事项,充分肯定其对拉动消费、缓解市场低迷的重要意义,但同时也指出该项支出所涉及的车位价格锁定、可售车位与人防工程界定等前期工作开展不够到位,相关政策规定过于原则,无具体实施细则对申报审批程序和防止变相涨价、虚报冒领等作出详细规定,自政策出台以来已出现套取补贴的现象,资金支付存在风险,应当制定专款专用的管理办法,据实结算,既让老百姓得实惠,也避免财政资金浪费,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组成人员审议意见,作出了“同意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广安市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决定批准广安市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方案中‘新增车位补贴1000万元’,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专款专用的管理办法,据实结算,纳入2020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管理,并就此项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项工作报告,市人大预算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对此进行全程专项监督”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