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9日广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军的提名,
免去:
郭世建的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梅 竹的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卢逢春的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杨祖兵的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代荣华的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陈晓明的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罗曌鑫的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孙 昆的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光明的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孙 军的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陈 洁的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邹迎春的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杜雅卉的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