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2014
第五号
目 录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1)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议程……(2)
关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情况的报告(书面)…………………………………………………………康永恒(3)
关于广安市201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周成忠(6)
关于广安市201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查报告(书面)………………市人大法制委员会(14)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安市201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16)
关于广安市201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王宏(17)
关于广安市201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书面)………………………………………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23)
关于全市2014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熊祥俭(25)
关于广安市2014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王宏(34)
关于现代农业示范市建设情况的报告……………………郑洪涛(41)
关于医德医风建设情况的报告……………………………郑建军(50)
关于许可对市四届人大代表王成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报告(书面)…………………………………………………………张建华(57)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胡彦军辞去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58)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决定接受胡彦军辞去广安市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议案…………(59)
《关于接受胡彦军辞去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张建华(60)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61)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胡彦军任职的报告……………………(62)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汤文辉等人职务任免的报告…………(63)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64)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谭昀等人职务任免的报告………(65)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66)
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刘军等人职务的报告…………(67)
关于调研医德医风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68)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办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报告…………(71)
关于研究办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报告的初审意见……………………………………………市人大法制委员会(74)
广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测评及表决结果………(76)
广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78)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十九次会议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7月31日举行,会议议程共12项。
会议传达了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精神。会议听取、审议并测评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2014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广安市2014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现代农业示范市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医德医风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听取、审议并批准了广安市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会议听取了市人大相关专委会关于广安市2013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广安市2013年财政决算报告的审查报告,关于许可对市四届人大代表王成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报告。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敬世波受主任余仪委托主持本次常委会会议的两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永恒、张建华、何玉平、易铭珅、蔡学勤及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
市政协副主席袁继林应邀参加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肖友才、陈全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孔凡示,市政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市人大法制委、财经委、农委、教科文卫委、市人大专门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负责人,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各1名负责人,3名省人大代表、6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5名公民旁听会议。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九次会议议程
一、听取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情况的报告(书面);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广安市2013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广安市201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查报告(书面);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广安市201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大财经委关于广安市201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书面);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2014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广安市2014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现代农业示范市建设情况的报告;
九、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医德医风建设情况的报告;
十、听取关于许可对市四届人大代表王成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报告(书面);
十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决定接受胡彦军辞去广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议案;
十二、人事任免案。
关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九次会议情况的报告(书面)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康永恒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简况
5月26日至29日上午,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成都召开,会期三天半。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明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升主持会议,并在会议结束时发表重要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润秋、彭渝、曾省权、李向志和委员70人出席会议。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黄彦蓉、曲木史哈,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谢商华,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夏黎阳,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咨询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3名全国人大代表、13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省政协副主席陈放应邀参加会议。10名公民旁听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出席了会议,我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的主要内容
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举行了两次全体会议、四次分组会议、一次联组审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的议程,书面传达了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精神。会议听取了《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关于《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与电力供应使用条例(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四川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草案)》、《四川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甘孜藏族自治州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审查意见的报告。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的报告、四川省2013年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四川省201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四川省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报告和消防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四川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和四川省201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会议书面听取了关于《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实施办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议(草案)》以及其他事项。
27日上午举行联组会议,对全省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升主持会议,副主任黄润秋、彭渝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省长陈文华和省卫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省中医药局等医改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并回答询问。这是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首次专题询问。10位常委会委员就我省医疗体制改革中的重要问题,特别是群众关心的新农合工作、基本
医疗保障制度、
公立医院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医患关系、基本药物制度、过度医疗、社会资本办医、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医改投入绩效考评等突出问题提出询问,陈文华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提出的询问一一作答。省电视台对询问实况进行了现场录播。
会议分三组审议了各项草案和修订草案。会议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方式,首次正式安排速记员对参会人员审议发言逐字逐句进行现场速记录入打印,送审议发言人校核签字后,全文刊发会议简报。
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 《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修订案)》、《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决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实施办法〉的决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甘孜藏族自治州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决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四川省“十二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的决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四川省2014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议》。
会议对省法院、检察院同类性质的职务采取合并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有关任免案。
三、领导讲话主要精神
在联组会议上,张东升指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关系全省9000万人民的健康福祉和切身利益,是一项重大而复杂的改革工程。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在联组审议中展开专题询问,希望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清醒认识医改工作现实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完善医改目标和政策措施,采取更加务实有力的工作举措,推动全省医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他要求省人大常委会继续把立法和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职能优势,持之以恒地推动全省医改工作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张东升对下一步的专题询问工作作了部署,要求总结经验,深入调查研究,提高询问质量;要加强交流互动,问答讨论更加深入;要提高透明度,推动整改落实,促进专题询问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发挥其在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审议质量、增强常委会监督实效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张东升同时要求,高度重视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落实工作,认真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将加强作风建设与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统一起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改进代表工作,提高常委会自身建设水平,促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要联系指导市州人大常委会抓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上下联动、前后衔接,相互配合、共同推进,促进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关于广安市201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市审计局局长 周成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报告201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按照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部署,本审计年度,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融入全市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优化整合审计资源,创新改进审计方式,加强对重大决策执行、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先后组织对201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税收征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城镇保障性住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并对财政存量资金和“三公”经费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同时,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依法认真整改上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涉及的48个单位、5个方面23类问题得到全面整改,挽回和避免损失7623万元;提出的审计建议被采纳67条,促进完善制度规定18项;审计发现并移送的7起案件线索被依法查处后,已有23人被诫勉谈话,有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具体整改情况,市政府已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本审计年度,重点对201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财政存量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从审计情况看,2013年,财税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复杂的经济环境和突出的收支压力,深入推进财政改革,有效组织预算执行,较好地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预算任务,为广安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财政收支规模扩大。2013年,市级公共财政收入100281万元,为年初预算99669万元的100.61%,比上年增长14.70%。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6003万元,为年初预算66666万元的99.01%,比上年增长16.82%;非税收入完成34278万元,为年初预算33003万元的103.86%,比上年增长10.82%。加上级补助收入、地方债券转贷收入、调入资金和上年结余,全年总收入为244204万元。市级公共财政支出213039万元,为年初预算142558万元的149.44%,为调整预算187389万元的113.69%,比上年增长18.2%。市级基金收入305248万元,为年初预算77115万元的395.83%,为调整预算274119万元的111.36%,比上年增长320.20%。加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和上年结余,全年基金总收入为354203万元。市级基金支出263630万元,为年初预算84768万元的311.01%,为调整预算277879万元的94.87%,比上年增长209.69%,减补助下级支出27582万元,基金结余62991万元。
(二)支出结构不断优化。2013年,市本级财政一般性支出预算比上年压缩1080万元,减少2%。实际完成的公共财政支出中,用于教育、科技、文化体育、节能环保、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民生支出116028万元,比上年增长47.05%;教育、科技、农业支出同口径分别增长20.65%、34.14%、37.94%,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市级部门“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比上年压缩3925万元,减少27.33%。
(三)财政改革深入推进。积极推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政府预算体系更加完善;全面推进公务卡改革,市级部门公务卡改革覆盖率达100%;改革财政运行机制,“三个园区”财政管理体制初步建立;拓展支出绩效评价范围,绩效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扩大预算公开范围,向社会全面公开了2013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和35个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管理方面
1.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库。市财政将2013年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共计4625.85万元,于2014年1月2日缴入国库。
2.多计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市财政将不应纳入公共财政收入的医疗收入、教育收费、旅游服务和经营性广告收入等共计2662.78万元纳入了公共财政预算管理。
3.支出挂账。2013年底,市财政采取借款方式支付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累计形成支出挂账50735.91万元。
4.专项补助资金未达到预期使用效益。抽查发现:2011年省财政厅下拨广安经开区综合服务大楼、信息服务平台项目资金165万元,到2013年底未实施而被收回;2012年、2013年省市财政安排的中小企业窗口服务平台项目建设补助资金275万元,到2014年5月仅使用22.97万元;使用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的3户企业,未达到企业申报项目的投资额和经营效益,目前处于亏损状态。
(二)市级税收征管方面
1.未及时征收税款。抽查发现:“上甲山水”、“鹭岛国际花园”、“恒大·中天国际”3个房地产项目,2013年底应征收税款17160.22万元,已征收6481.85万元,未及时征收10678.37万元。
2.核定征收不够规范。部分餐饮、娱乐企业税收征管营业额核定存在取证材料不规范、资料不齐全、未严格按季核定等问题。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财税部门正在积极整改。审计期间地税部门已将上述三个房地产项目未及时征收的税款全部收缴入库。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审计年度,对市农业局、市药监局等6个市级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市级123个一级预算单位(不含驻外机构,下同)“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对13个预算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从审计情况看,相关单位能较好地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内控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进一步规范;市级123个一级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和会议费较去年同期明显下降,其中:公务接待费、会议费较上年分别下降42.61%、42.12%。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市药监局将认证资料费、审核费等行政性收费48.95万元作为单位自有资金收入,用于弥补经费不足;市经信委将收取的无线电“频占费”2.16万元在暂存款中核算,未上缴市国库。
(二)违规报销费用。市农业局部分职工重复报销燃油费和出差补助1.67万元,重复计算出差天数,最多的出差天数1年达294天;市人防办个别职工重复领取政府目标奖2.60万元,多报销燃油费、差旅费6.77万元;市药监局少数职工涉嫌篡改报销单据侵占公款26万元。
(三)违规列支费用。市供销社列支应由职工个人支付的医疗保险费3.39万元;市经信委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65.69万元。
(四)制度执行不到位。市煤炭建材安全技术服务中心无依据向企业收取煤矿咨询服务费和瓦斯等级鉴定费166.20万元;市农业局大额借款未及时清理结算,其1名职工2012年9月外出考察借款40万元,于2013年3月才报账归还;市人防办2012年至2013年仅使用公务卡结算0.88万元;市粮食局3.05万元固定资产购置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五)“三公”经费管理有待加强。审计调查的市级123个一级预算单位,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3696万元,实际列支7788万元,超预算列支4092万元。重点抽查的13个预算单位,以项目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等名义列支“三公”经费518万元,存在大额现金支付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等现象。
(六)财务核算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财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人员业务不熟,财务核算不真实、不准确;费用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真票假开、发票要素不齐、使用假发票等现象;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存在白条抵库的现象;固定资产核算不及时,存在账实不符的现象。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单位正在进行整改。市人防办个别职工重复领取、多报费用在审计期间已全额清退;市药监局3名职工涉嫌篡改报销单据侵占公款的案件线索,已移送市纪委监察局查处(其中1名涉嫌人员已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三、财政存量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按照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的安排部署,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市县两级审计机关,采取同级审的方式,对全市除社保资金外的财政存量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截止2013年底,全市财政预算净结余7929.79万元、预算结转类资金294010.54万元、财政专户结存资金659517.25万元、其他财政资金57333.67万元,扣除支出挂账393634.58万元,全市财政存量资金625156.67万元。市本级财政预算净结余1925.56万元、预算结转类资金153796.38万元、财政专户结存资金64261.24万元、其他财政资金14046.27万元,扣除支出挂账79460.10万元,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154569.35万元。
审计调查发现:市本级有122个结转项目,结存资金20150.48万元,已超过规定时限,财政未清理收回总预算重新安排。其中:无对应项目6个、结存资金1115.20万元,当前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1个、结存资金60万元,已经完成的项目63个、结存资金6791.74万元,按计划在以后年度实施的项目52个、结存资金12183.54万元。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财政部门正在制定完善盘活存量资金的相关措施和办法。
四、县级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本审计年度,市审计局组织对广安区2012年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广安区认真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大力组织财政收入,财政实力明显增强,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了有力保障,财政资金管理逐步规范,财政职能得到了有效发挥,较好地促进了区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及时解缴预算收入。广安区财政将2012年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共计1955.44万元,于2013年1月15日缴入区国库。
(二)多计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广安区财政2012年将教育收费5967.71万元以行政事业性收费名义缴入国库。
(三)支出挂账。2012年底,广安区财政预拨城市基础设施和园区建设、相关单位经费等形成支出挂账83398.72万元。
(四)虚列支出。2012年,广安区财政采取以拨作支的方式,将专项资金从国库转入专户,形成虚列支出12426.30万元。
(五)未及时征收税款。2012年,广安区地税应征未征“金山香江国际”房地产开发项目税款3301.70万元。
(六)未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2012年,广安区城市经营中心收到国有资产处置收入3955.47万元,上缴区财政2432.36万元,坐支1523.11万元。
(七)账实不符。2012年末,广安区财政非税收入账比银行账户存款余额少1425.81万元,其中:2010年699.18万元,2011年307.68万元,2012年418.95万元。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广安区财税部门已按审计决定进行了整改。未及时征收的税款已全额收缴入库,少计的非税收入已清理补记入账。
五、扶贫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按照省审计厅的安排,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对各区市县 2012年各级财政安排的扶贫专项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对62个扶贫开发项目工程造价进行了审计,送审金额12361万元,审减1383万元,审减率11.19%。从审计情况看,各区市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扶贫开发纲要,制定了年度扶贫开发计划,建立了扶贫项目库,健全了扶贫项目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制度,对扶贫资金实行了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和财政报账制,扶贫项目管理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进一步规范,各项扶贫政策得到了贯彻执行,扶贫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了较好发挥。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改变项目实施内容。武胜县将250亩翠冠梨种植项目变为现金发放7.95万元(贫困户1000元,非贫困户500元),调剂使用秦巴山区连片扶贫开发项目资金241.01万元。邻水县将以工代赈乡村公路建设项目110万元调整用于现代农业园区工程建设。
(二)套取私分扶贫资金。华蓥市阳和镇楠木村在实施扶贫项目过程中,采取虚增海椒种植面积、虚报社级公路及沼气池建设项目等方式套取私分扶贫资金7.62万元。
(三)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广安区肖溪镇2011年以工代赈项目到2013年审计时仍未完成。邻水县九龙镇2012年秦巴山区连片扶贫项目到2013年9月才基本完成。岳池县2013年10月仍有2011年以前的扶贫项目资金1702.51万元滞留县财政。
(四)项目计划编制不够科学合理。邻水县申报的华蓥乡异地扶贫搬迁项目,计划下达时已由整村推进扶贫项目进行了实施。广安区悦来镇秦巴山区连片扶贫开发新村建设项目,由于选址规划和配套设施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而无法实施。
(五)个别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一是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如岳池县秦溪镇以工代赈项目以自建的名义规避招标。二是项目建设计量计价及工程结算业主审核把关不严。如武胜县赛马镇白兔村整村推进扶贫项目送审金额169万元,审减70万元。三是项目未按设计要求施工。如武胜县烈面镇花岩洞村整村推进扶贫项目公路基层厚度未达到设计要求。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审计决定进行整改。对套取私分扶贫资金的4名村干部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给予了党纪处分,全额追缴了违纪资金,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城镇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国家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市审计局继续对全市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和运营等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市县两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城镇保障性住房各项政策,采取多项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面完成了省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2013年,市县财政对城镇保障性住房投入资金21360.34万元,廉租房补贴发放平均达到每户每月142.54元,享受城镇保障性住房人数达到2.88万人,有效缓解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有力推动了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为拉动内需、调控房地产市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保障性住房资金闲置。由于工程规划和实施进度缓慢、工程竣工后送审不及时等原因,导致上级财政补助资金闲置1年以上5792.77万元。其中:岳池县4123.4万元、武胜县1669.37万元。
(二)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享受住房保障。武胜县有6户家庭违规享受廉租房实物配租,有5户家庭违规享受廉租房补贴0.60万元;岳池县有7户家庭重复享受廉租房补贴1.25万元。
(三)保障性住房租金管理不规范。一是欠缴廉租房租金16.86万元。其中:岳池县110套16.31万元、广安区7套0.55万元。二是廉租房租金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58.10万元。其中:邻水县15.75万元、广安区42.35万元。
(四)部分建成保障性住房长期空置。截止2013底,全市保障性住房空置超过1年的有3163套。其中:岳池县1505套、广安区936套、华蓥市565套、武胜县157套。
(五)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不完善。一是岳池县未按规定建立住房保障退出机制,有34户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未按规定及时退出。二是广安区、华蓥市、武胜县未按规定建立保障性住房转让和上市交易收益分配办法。
(六)住房保障基础工作较为薄弱。部分区市县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信息化水平不高,尚未使用信息系统进行住房保障业务管理;住房保障对象经济状况审查多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建立。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单位正在积极进行整改。闲置的资金已基本拨付到位;欠缴的廉租房租金已部分收缴;违规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已退出保障,违规发放的廉租房补贴已停发;空置的保障房正在完善配套基础设施,部分房源已投入分配使用。
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本审计年度,市审计局按照《广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以工程造价、工程招投标、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建设质量为重点,对28个土地整理、市政工程、道路桥梁等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送审金额36048.68万元,依法核减工程造价5150.49万元,审减率14.29%。对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纪念活动重点工程、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25个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了跟踪审计。同时,结合其他专项审计,对区市县部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延伸审计。从审计情况看,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有序,管理较为规范,投资方向和结构不断优化,投资效益进一步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同时,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后,市政府办及时发出了通知(广安府办函〔2014〕90号),就如何结合广安实际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政府投资审计的对象范围、重点内容、时限要求、审计组织及处理进行了明确,有力地促进了政府投资审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造价。市审计局已审结的28个项目,施工单位采取多报工程量、高报材料单价等方式,虚报工程造价5150.49万元。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中厅广场硬化工程,送审金额876.95万元,审减160.86万元,审减率18.34%;广安经开区新桥园区南北主干道护坡工程,送审金额1717.53万元,审减300.88万元,审减率17.52%。
(二)未履行建设程序。一是未经发改部门立项审批。如广安区新农村建设等41个项目2644.12万元、邻水县乡镇风貌整治等15个项目2160万元、武胜县农村风貌整治等6个项目1074.77万元。二是施工单位确定未公开招标。如广安城市风貌整治及公园景观建设等3个项目6158.83万元、华蓥市人民医院迁建一期工程851.13万元、岳池县盛世铭都滨河东路人行道整治工程219.82万元。三是施工单位确定未比选。如广安市迎宾大道出入口改造工程176.73万元、广安区东岳乡农村公路建设等8个项目649.81万元。
(三)工程项目存在质量问题。如广安区恒升镇土地整理项目,田间道部分地段出现断板和表层脱落现象;邻水县石永镇土地整理项目,部分生产路路段存在路面垮塌、起渣、宽度不够现象。
(四)BT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武胜县街子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建设期间将项目业主由国有独资公司变更为民营企业投资人,导致项目业主和投资人为同一民营企业,并存在项目建设施工单位确定没有按规定招标、土石方单价过高偏离常规等问题。岳池县采取招投资人的方式建设乔家、朝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合同约定投资收益31.60%,融资成本过高;投标保证金计算投资回报,多支付投资收益36.36万元;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支付投资收益1995.56万元。
(五)工程建设现场管理不到位。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发现,个别项目业主和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现场监管不严,导致工程建设存在质量问题和偷工减料现象。如花罗路枣山至彭家个别路段高回填区域边坡局部出现裂缝;广安主城区金安大道市政改造工程个别路段人行道铺贴不平整、垫层和石材厚度不够;市民广场共建项目孔桩护壁及锁口无钢筋,与现场资料不符。
对多计工程造价问题,建设单位已按审计结论进行工程结算;对工程质量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改;建设管理不规范的BT项目已解除合同;未履行建设程序的项目已经或正在完善相关手续。
八、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培植壮大财源,增强财力保障。积极培植高效支柱财源,继续稳固壮大优势财源,努力拓展新兴后续财源,对财税贡献大、潜力大的产业和企业进行重点扶持,为企业高效生产、科学经营、规范管理、增收节支提供指导和政策支持,以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培育壮大税源,不断提高税收占比,进一步优化税收结构,着力打造新型财力保障体系。同时,加大财税征管力度,主动挖掘潜力,完善征管模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严格依法征管,做到应收尽收。
(二)深化预算改革,提升资金绩效。构建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做好“四本预算”(公共财政、政府基金、社会保险、国有资本经营)编制工作,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细化程度。全面推行零基预算编制管理,降低年初预算切块资金占比。强化预算执行监管,维护预算执行刚性,严格执行市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方案;增强预算执行时效,提高项目分配、预算下达、资金拨付环节的效率,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完善财政结转管理制度,统筹使用财政及部门的结转结余,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强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完善评价体系,拓展评价范围,将评价结果运用到预算编制和专项资金安排当中,优化配置财政资金,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三)强化监督管理,防控财政风险。注重增收节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公益性和保障性等重点支出。推进专项资金归并整合,优化专项资金投向,将有限的财政资金集中投向最急需、最能发挥效益的领域。加强对民生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巩固财政预决算公开成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财政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2013年度我市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总体情况较好,实现了财政收支预算目标。审计工作在维护经济安全、规范财经纪律、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市审计局将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科学审计理念,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开拓创新,攻坚破难,为推动广安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实现两个“跨越”作出更加积极努力!
关于广安市201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查报告(书面)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市人大法制委于7月3日对广安市201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听取了市审计局对201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所开展的审计工作情况以及审计工作报告的准备情况。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依照《审计法》和《四川省财政收支审计条例》的规定和上级的有关要求安排,市审计局对201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主要抓了预算执行、政府债务、存量资金、民生项目、政府投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方面的审计工作。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市审计局在对201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审计法》和《四川省财政收支审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紧紧围绕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同时,市审计局认真采纳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报告的审议意见,回应了社会关切。审计中注重狠抓整改,一方面积极争取市政府出台刚性文件,建立整改机制,另一方面加强督导,确保整改落实。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市审计局较好地完成了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在促进依法理财、规范预算监督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市人大常委会加强预算审查监督提供了准确信息。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市审计局局长周成忠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广安市201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建议,审计部门要按照宪法法律规定,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质量。要狠抓查出问题的整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排出时间表,实行对账销号。要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克服屡审屡犯的现象。要确保财政资金花得明白、用得有效、造福人民。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依法对有关工作跟踪调研和监督。
以上报告,请连同《关于广安市201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一并审议。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广安市201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4年7月31日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201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关于广安市201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决算报告和201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广安市201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广安市201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关于广安市201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市财政局局长 王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报告广安市2013年财政决算,请予审查。
一、全市财政决算情况
(一)公共财政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2013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386177万元,增长17.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36735万元,增长18.4%;非税收入完成149442万元,增长16.7%。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完成81943万元,下降21.8%;上划中央所得税及其他收入完成93134万元,增长17.8%;上划省级收入完成91202万元,增长19.5%。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0.8%。全市公共财政支出实现1625740万元,增长9.4%。农业、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同口径增幅分别为11.3%、11.2%、23.7%,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有关政策办理市与省的财政结算后,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决算的平衡情况是:地方公共财政收入386177万元,加上返还性收入4390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91532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206991万元,调资转移支付收入57081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补助收入32636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69306万元,川渝合作示范区建设补助资金10000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结算补助等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1551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91977万元、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6900万元、上年结余12823万元、调入资金9185万元,收入总计1682498万元。收入总计减去当年实际支出1625740万元、上解省支出1833万元、地方债券还本支出22330万元、调出资金1375万元后,年终滚存结余31220万元。扣除按政策规定应结转到2014年继续使用的项目结余资金27053万元,净结余4167万元。
(二)基金收支及平衡情况
2013年,全市基金收入完成692844万元,增长154.6%;基金支出实现724485万元,增长117.2%。本年收入692844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83553万元、上年结余22144万元、调入资金1375万元,收入总计799916万元。收入总计减去当年实际支出724485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4592万元后,年终滚存结余70839万元。
二、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
(一)公共财政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00281万元,增长14.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6003万元,增长16.8%;非税收入完成34278万元,增长10.8%。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完成42762万元,下降9.0%;上划中央所得税收入完成20476万元,增长26.8%。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3.8%。公共财政支出实现213039万元,增长18.2%,比调整预算187389万元增加25650万元(上级补助资金增加25038万元、公共财政收入实现超收612万元)。农业、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同口径增幅分别为37.9%、20.7%、34.1%,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文化、社保、卫生及其他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收支预算经市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后,在执行中因公共财政收入及上级补助收入发生变化,市政府提出了预算调整方案,并于2013年12月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现将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实际完成数,按功能科目分类对照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调整预算方案说明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32246万元,比调整数32110万元增加136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发改系统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档案抢救和保护经费、计划生育项目资金等。
2、国防2125万元,比调整数160万元增加1965万元。主要是人防易地建设费支出、上级专款等。
3、公共安全18397万元,比调整数17039万元增加1358万元。主要是本级安排消防车辆器材购置经费、中央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基建专款等。
4、教育16223万元,比调整数14677万元增加1546万元。主要是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经费、化解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省级专项资金、中省财政教育投入综合补助等。
5、科学技术1053万元,比调整数962万元增加91万元。主要是本级安排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创建经费、上级补助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等。
6、文化体育与传媒11077万元,比调整数8815万元增加2262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邓小平缅怀馆建设、国家重点文物保护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10568万元,比调整数10541万元增加27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移交政府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经费等。
8、医疗卫生13521万元,比调整数9139万元增加4382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公立医院卫生能力建设、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中央基建资金、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中央专项、中医事业省级专款等。
9、节能环保9582万元,比调整数8578万元增加1004万元。主要是省级环保专项转移支付补助。
10、城乡社区事务6036万元,比调整数4778万元增加1258万元。主要是市级安排城乡环境治理民生工程专项资金、省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重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发展引导资金、城市新区建设专项补助等。
11、农林水事务13888万元,比调整数11245万元增加2643万元。主要是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组织补助、中省补助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省级财政农业信贷担保专项补助等。
12、交通运输34080万元,比调整数26795万元增加7285万元。主要是本级安排广泰公交公司乘车优惠补贴、交通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省级交通建设专项补助等。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5876万元,比调整数15727万元增加149万元。主要是省补助技术改造前期工作经费、安全生产监管、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等。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3905万元,比调整数3870万元增加35万元。主要是上级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补助资金等。
15、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437万元,比调整数564万元减少127万元。主要是金融风险金未动用。
16、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2031万元,比调整数1879万元增加152万元。主要是上级地质灾害防治补助等。
17、住房保障支出14825万元,比调整数14804万元增加21万元。主要是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
18、粮油物资储备事务829万元,比调整数354万元增加475万元。主要是“引粮入川”物流节点建设专项补助资金。
19、国债还本付息支出4000万元,比调整数1000万元增加3000万元。主要是补充地方政府债券还贷准备金。
20、其他支出2340万元,比调整数4352万元减少2012万元。主要是将部分已明确的项目按资金性质列入相应科目。
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决算的平衡情况是:公共财政收入100281万元,加返还性收入1211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6259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40626万元,调资转移支付收入2064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737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670万元,川渝合作示范区建设补助资金10000万元,结算补助-39739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0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7151万元、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7000万元、调入资金3200万元、上年结余8199万元,收入总计244204万元。收入总计减去当年实际支出21303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53万元(上解省上与区市县上解市本级品迭后的金额)、调出资金71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4200万元后,年终滚存结余26707万元。扣除按政策规定应结转到2014年继续使用的结转项目结余资金24979万元,净结余1728万元。
(二)基金收支及平衡情况
2013年,市本级基金收入完成305248万元,增长320.2%;基金支出实现263630万元,增长209.7%。本年收入305248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34606万元(其中:川渝合作示范区建设补助资金20000万元)、上年结余13638万元、调入资金711万元,收入总计354203万元。收入总计减去当年实际支出26363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7582万元后,年终滚存结余62991万元。
以上市本级2013年财政决算草案,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三、污水处理及饮水安全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2013年,市及区市县财政部门按照《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广安府发〔2012〕22号)文件要求,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建设资金和运行费用以及饮水安全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足额从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5%、从城维费中提取15%,用于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为全市污水处理及饮水安全提供了资金保障。
2013年全市污水处理及饮水安全安排资金2267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专款10079万元,公共预算安排2991万元,从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4246万元(根据决算报表数据,2013年全市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为45530万元,按5%应提取2277万元),从城维费提取3076万元(根据决算报表数据,2013年全市城维费收入为15773万元,按15%应提取2366万元),土地折资694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1589万元。上述资金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6657万元、设备更新3385万元、投资人回报109万元和基础设施建设12524万元。
2013年市本级污水处理及饮水安全安排资金338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专款10万元,公共预算安排364万元,从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172万元(2013年市本级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为19052万元,按5%应提取953万元),从城维费提取1220万元(2013年市本级城维费收入为7253万元,按15%应提取1088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617万元。上述资金主要用于兴亚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2441万元、设备更新333万元、投资人回报109万元、对区市县以奖代补500万元。
在下步的工作中,各级财政部门将继续加大生活污水处理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向上争取,为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构建生态广安、绿色广安做出应有贡献。
四、主要工作及成效
2013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政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牢把握“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克难攻坚、追赶跨越”工作基调,积极开展“感恩小平·我为小平家乡发展作贡献”活动,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圆满完成年度收支预算,为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强化征收管理,财政收入较快增长。积极应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传统骨干产业结构性萎缩等不利影响,牢固树立发展生财理念,推进财源培植和税源监控,强化重点税种、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税收征管,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38.6亿元,为预算的103.1%,增长17.7%,高于全省平均增幅3.2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实现23.7亿元,增长18.4%,高于非税收入增长1.7个百分点,收入质量稳步提升。
(二)积极向上争取,支出规模不断壮大。牢牢把握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片区)、国家级经开区等历史机遇,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积极赴中省汇报工作、反映困难,得到了中省的理解和支持,全年争取到位上级财政补助资金127亿元,增长10.4%。全市公共财政支出实现162.6亿元,增长9.4%。农业、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及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重点支出均得到有力保障。
(三)围绕中心工作,支持发展卓有成效。认真落实稳增长的各项财政政策,灵活运用财政手段,大力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力保障“工业强市”战略实施,筹措资金8.6亿元,支持三个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强农惠农各项财政政策,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持续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安排支农资金3.6亿元,增长12%。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全市通过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建税等筹集23.6亿元,通过BT、BOT、直接融资等方式投入22.7亿元,用于新型城镇建设。其中市本级筹集城市建设资金6.6亿元,保障了市民广场、小平大道、西溪河堤防、枣山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征地拆迁,确保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36个重大纪念工程和纪念活动顺利推进。
(四)优化支出结构,民生财政更加彰显。始终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推进公共财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调整优化财力投向,重点倾斜民生领域,全年民生支出114.3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70.1%,比全省平均水平高6个百分点。全面落实中省财政教育投入政策,全市教育支出35.6亿元,增长11.2%。支持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投入社会保障资金20.7亿元,增长22%,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全组织领导、督查考核和长效管理机制,惠民工程有序实施,全年共拨付民生工程资金53.9亿元,增长21.1%,完成省市民生项目138个。
(五)推动改革创新,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按照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目标,不断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完善财政运行机制,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财政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显著提升。积极推进广安经开区和枣山园区、协兴园区财政体制改革,实行“属地征管、核定基数、超收分成、自求平衡、滚动发展”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激发了园区自我发展活力。全面推进公务卡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市级国库预算内资金直接支付比率达94.2%。完善绩效评价制度,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你们的关心支持下,2013年的财政工作任务已经圆满完成。2014年是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财政工作任务更加艰巨,但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你们的继续关心和监督指导下,切实加强财政职能建设,不断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提供财力保障,向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献礼。
关于广安市201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
审查报告(书面)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将审查批准市政府提交的201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对此报告及市本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按照监督法和预算法的规定,市人大财经委在审查市本级决算草案中,结合审计工作报告,着重审查了预算收支平衡情况、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等相关内容。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
(一)公共财政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1.公共财政收入: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00281万元,增长14.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6003万元,增长16.8%;非税收入完成34278万元,增长10.8%。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3.8%。
2.公共财政支出:公共财政支出实现213039万元,增长18.2%。在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中,农业、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同口径增幅分别为37.9%、20.7%、34.1%,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文化、社保、卫生及其他民生方面的重点支出也得到有力保障。公共财政支出比调整预算187389万元增加25650万元,主要是因上级年终补助资金增加,这些资金在年末段时间内拨付,基本上都是专项资金,而且需要及时按项目安排到位,来不及报人大常委会进行预算调整,在人代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时已经予以说明,但当时仅限于执行情况,还不是最终结果,这次会议上还将对具体项目的变化按照决算结果向常委会报告。
3.市本级公共财政决算的平衡:公共财政收入100281万元,加上返还收入1211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625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7151万元、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7000万元、调入资金3200万元、上年结余8199万元,收入总计244204万元。收入总计减去当年实际支出21303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53万元(上解省上与区市县上解市本级品迭后的金额)、调出资金71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4200万元后,年终滚存结余26707万元。扣除按政策规定应结转到2014年继续使用的结转项目结余资金24979万元,净结余1728万元。
(二)基金收支及平衡情况
2013年,市本级基金收入完成305248万元,增长320.2%;基金支出实现263630万元,增长209.7%。本年收入305248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4606万元、上年结余13638万元、调入资金711万元,收入总计354203万元。收入总计减去当年实际支出26363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7582万元,年终滚存结余62991万元。
以上是市本级2013年财政决算草案,将提请本月31日召开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查。
针对我市财政向上依赖度较高的实际,2013年,市政府及财政部门抓住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川渝合作示范区、国家级经开区等历史机遇,向上争取支持取得显著成效,全市争取到中省补助资金127亿元。仅川渝合作示范区建设争取到补助资金3亿元。
二、审查意见
通过对市政府提出的2013年市本级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我们认为,2013年市政府及财政部门通过争取上级支持,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管理,深化财政改革,实现了收入的稳定增长,较好地保证了各项重点支出,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较快发展,2013年广安市本级财政决算符合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3年广安市本级预算方案及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做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同时,市财政局代市政府提交的财政决算方案草案账务清晰、真实可靠,财经委同意提请常委会会议审查,并建议常委会批准201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关于全市2014年1—6月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市发展和改革委 熊祥俭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报告全市2014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根据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决议,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实施“三大战略”、实现“两个跨越”总体工作部署,以办好纪念活动为统揽,以深化改革开放为动力,积极应对较大经济下行压力,把改革创新始终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着力抓投资、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经济增速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继续领跑川东北经济区。上半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31.1亿元,为年度计划的46.4%,同比增长(以下简称增长)9.7%,比全省快1.4个百分点,经济增长率居全省第5位;完成地方公共财政收入29.5亿元, 为年度计划的66.4%,增长18.1%,增速居全省第2位。
(一)投资保持较快增长,重大项目全面推进。上半年,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95.4亿元,为年度计划的59%,增长39.4%,增速高于年初计划目标14.4个百分点,增速居全省第2位。其中,164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完成投资108.9亿元,153个重大产业项目完成投资128.4亿元,68个重大民生及社会事业项目完成投资14.6亿元,8个生态环保项目完成投资2.3亿元。市民广场、兰渝铁路等249个项目加快建设,西溪河堤防二期工程等91个项目开工建设;全市393个1000万元以上重大投资项目完成投资307.5亿元,为年度计划的63.7%,超进度13.7个百分点,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三次产业齐头并进,发展质量不断提升。把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作为主攻方向,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三次产业结构由2013年的17.2:52.8:30调整为15.1:58:26.9。
1.第一产业持续稳步发展。上半年,第一产业增加值实现65亿元,增长3.9%,对经济的贡献率为5.5%,拉动GDP增长0.5个百分点。新建、改造万亩现代农业园区10个,建成“千斤粮万元钱”粮经复合型产业基地3.3万亩,新建蔬菜基地3.5万亩、柑桔基地2.2万亩,新(扩)建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69个。全市小春粮食总产27.9万吨、增长1.2%,出栏生猪204.4万头、家禽1404.5万只,分别增长1.9%、3%。建成占地200亩的农产品综合物流园区1个,占地50亩以上的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5个,产地批发市场38个。新增规模以上龙头企业5家,新培育亿元以上龙头企业1家,新发展示范性农民合作组织51个。改造中低产田土11.3万亩,流转土地63万亩,农民实现土地租金收入3.6亿元。30个幸福美丽新村及6个新农村综合体已完成规划选址并启动建设。
2.第二产业平稳较快增长。上半年,第二产业增加值实现250.1亿元,增长10.3%,对经济的贡献率为64%,拉动GDP增长6.2个百分点。加快提升改造传统产业,完成更新改造投资78.7亿元、增长18.6%,增速居全省第6位;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医药化工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产值分别增长30.9%、10.2%、44%。园区建设加快推进,全市产业园区新拓展面积34.3平方公里,新入驻企业32户,园区实现产值613.7亿元。宏威聚酰亚胺新材料、鸿岱科技聚丙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重点项目加速推进,110个重大工业项目完成投资94.5亿元,为年度投资计划的55.3%。上半年,全市495户规模以上工业完成总产值700亿元、增长18.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4%、增速居全省第9位;产销率达98.8%、居全省第5位。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9.5亿元,增长77.2%,其中住宅投资增长48.8%;商品房施工面积838万㎡,同比增长52.7%;商品房竣工面积71万㎡,同比增长58%;商品房销售面积127.2万㎡,同比增长37.2%。
3.第三产业发展质量不断提升。大力实施省级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上半年,第三次产业增加值实现116亿元,增长11.3%,增速居全省第1位,对经济的贡献率30.5%,拉动GDP增长3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52.6亿元、增长13.2%,增速比全省快0.2个百分点,增速居全省第5位。商贸物流业日益繁荣,枣山商贸物流园区建设全面推进,广安国际商业中心、恒大中天国际等城市综合体投入运营,组织企业参加“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春季广交会、渝洽会等大型展会活动,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健康服务等产业蓬勃发展。旅游经济提速增效,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加快建设,红色文化影视城投入运营,成功举办“5·19”中国旅游日主会场活动,30个在建重点旅游项目完成投资28.18亿元。全市接待游客158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12亿元,分别增长41.2%、54.4%。严格执行出口退税政策,强化华蓥市创建省级电子信息出口专业示范基地示范带动作用,扶持壮大外贸企业,2家外贸企业获得省上政策支持。全市实现进出口总额5.42亿美元、增长198.5%,增速比全国、全省分别快197.3、186个百分点。外向型经济稳步发展,实际利用外资2059万美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51.5%,增速居全省第8位。金融业保持健康发展,上半年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229亿元,比年初增加115亿元,增长10.3%,增速居全省第8位;金融机构贷款余额483.1亿元,比年初增加58.4亿元,增长13.7%,增速居全省第3位。
(三)争取支持卓有成效,招商引资成果显著。抢抓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 110 周年机遇,积极争取各级各界支持,成功争取到中宣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文物局、团中央等部委支持资金1.7亿元以上,省内各兄弟市州和社会各界及民营企业捐资达3亿元以上。积极对接中省稳增长、调结构等重点支持发展方向,认真策划包装、筛选上报了一批重大项目,上半年全市争取到位中省支持项目340个、到位资金54.5亿元。
以“感恩小平,投资广安”活动为主线,坚持科学理性招商、创新思路招商、改进方式招商、落实责任招商、改善环境招商,招商引资呈现出持续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长明高新技术产业园、通用航空产业园、中国恒天住宅产业园等一批重大项目成功落地。上半年,全市招商引资签约项目462个,到位资金426.92亿元、增长19.2%;其中,在“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活动中,全市签约项目 99 个、总投资 857.1亿元,签约项目和投资总额均位居全省前列。
(四)改革开放纵深推进,区域合作不断深化。为进一步简政放权、壮大做强县域经济,市委四届七次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的决定》,提出了6个方面、21条改革措施,县域经济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将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各项政策落实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市政府、市政府办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当前经济稳定增长工作措施的通知》、《关于2014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投资管理体制、招投标制度、土地管理制度、医疗卫生体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等重点改革工作协调推进。
川渝合作示范区建设全面提速,成功争取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印发2014年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片区)建设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中省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邓小平故里发展基金、直购电试点等支持政策陆续落实到位,兰渝铁路、巴广渝高速公路、遂广高速公路、广安港、广安大道、广华大道等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回龙寺、猫儿沟、龙滩等中型水库项目前期工作快速推进;成功组织召开渝广经贸合作领导小组第五次联席会议,签订科技、旅游、交通等专项合作协议,商定2014年渝广合作计划,广安有望纳入重庆都市功能拓展区规划发展。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进程加快,《四川广安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规划(2014—2020年)》已征求省级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将于近期上报省政府正式批复,渝广共建机电产业园、渝广共建电子产业园不断发展壮大,成功引进深圳市四川商会投资110亿元在协兴园区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等一批重大项目。跟踪落实《川东北经济区发展规划》涉及我市重点政策和项目,争取到我市近10个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项目纳入川东北经济区2014年重点工作计划;作为首届轮值方承办了川东北经济区市际联席会第一次会议,引领带动川东北经济区一体化进程。与成都市共同草拟了蓉广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14年度合作计划,加快了与我省首位城市经济社会制度化的合作进程。
(五)多点多极活力迸发,各地竞先跨越发展。广安区官盛新区加快建设,长明高新技术产业园、科亨矿业集团总部经济等一批项目签约入驻。前锋区快速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15平方公里城市新区骨架初具规模。华蓥市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电子信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升至21%。岳池县着力打造中国西部医药产业城,医药产业总产值达8.9亿元。武胜县节能环保产业园初具雏形,白坪—飞龙等乡村旅游快速发展。邻水县依托重庆良好的机电产业基础,已聚集以汽摩配为主的机械制造企业90户。广安经开区按照30平方公里、20万人口的滨江新区目标,全面铺开新区建设。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突出规划引领,10平方公里园区路网格局基本形成。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富盈集团国际会议中心、葫芦岛酒店等项目加快推进,红色文化影视城初步形成接待能力。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承建的一批重点工程有序推进。新设立华蓥山旅游文化大景区和华蓥山大熊猫自然保护区,建设华蓥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研究组建广安交通建设投资集团,加快广安城市交通建设。
(六)民生改善扎实有效,人居环境不断改善。扶贫攻坚项目完成年度计划的61.88%,减少贫困人口4万余人。城镇新增就业3.3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在3.66%。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6101套,占年度目标任务的95.2%,占“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年度目标任务88.9%,全市城镇化率达35.89%,提高1.6个百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71‰,下降0.67‰。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分别达到13182元、4770元,分别增长11%、13%,增速分别居全省第4位、第9位。市场价格保持基本稳定,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1.8。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断加强,全民水库增容改造、西溪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有序推进,建成PM2.5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新建12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15个乡镇获得省级生态乡镇命名。
二、当前经济发展形势分析
客观分析,虽然上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经济总量偏小、产业层次不高、工业经济发展速度下滑、发展要素制约等问题仍然突出,全市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诸多困难,上半年地区生产总值欠进度1.3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回落1.5个百分点。
(一)工业经济持续回升压力较大。因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煤炭、水泥、化工等原材料行业产品价格全面持续回落,今年以来共有18户企业破产注销,6户企业停产停工。产业转型升级缓慢,煤炭、电力、建材等传统产业占比过大,增速放缓,煤炭产业实现产值37.8亿元,下降34.3%;而电子信息、医药化工、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占比仅为15%,接替支撑作用较弱。规上工业企业培育难度加大,全市停产、注销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53户,新增企业培育难度加大,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3户,较去年同期减少12户。
(二)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不足。限上商贸企业规模较小,全市现有限额以上商贸企业500户、下降10.6%,而销售额上亿元的批发企业仅6家、零售企业仅7家,销售额上亿元的住宿餐饮企业无一家。规上服务业企业总量少,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仅有46户,其中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只有3户,服务业增加值快速增长压力大。新兴高端服务业发展滞后,生活性服务业以传统低端业态为主,现代物流、金融保险、文化旅游、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等相对发展滞后,养老、物业、家政等社区服务业分布零散,缺乏有效行业指导和监管。现代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不到三分之一,还未达到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仍是产业发展中的“短板”。
(三)投资保持高位增长难度加大。近三年来,我市每年投资规模净增在100亿元以上,主要依靠新上项目,而先进设备购置投资、存量企业技术改造占比较低,工业投资部分集中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上,优势产业投资增长不足。同时,随着广安火车南站站前广场、市民广场(文化综合体)等一系列重大续建项目投资结束,新开工项目如果不及时跟进,继续在目前高基数上保持投资高增长存在较大难度。
(四)重大项目推进进度参差不齐。一批项目未如期开工建设,上半年计划新开工重大项目114个,实际开工92个(含下半年提前开工10个),尚有32个项目未开工。广安冷链物流中心等部分项目前期工作不够扎实,规划、设计、招投标等项目前期工作未按期完成,广安红色文化影视旅游城等部分项目因征地拆迁滞后,不同程度影响工程进度。
(五)资源要素制约依然突出。随着城市建设快速推进和重大项目引进,要素瓶颈制约日益明显。一是土地制约。我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总缺口较大,成为制约项目建设重要瓶颈。据测算,目前列省列市重点项目需用地超过8000公顷,而省实际下达我市用地指标仅占需求8%左右,导致部分引进项目因用地指标问题无法按时开工建设。二是资金制约。全市融资需求项目140个,融资缺口达98.8亿元。三是水电气制约。部分园区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工业用气缺口5亿立方米以上。如广安玖源化工建成8个月后才落实天然气供应,导致产值减少15亿元。
面对问题和困难,我们既要清醒认识、认真分析,更要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当前,虽然我市经济发展速度有所放缓,但仍呈现出稳中有进、缓中有升的良好态势。从总体来看,全市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积极因素仍然较多,国家“微刺激”政策释放了稳中求进的积极信号,省市稳增长部署提振了加快发展的信心,广安诸多有利条件奠定了追赶跨越的基础,随着中省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一系列政策陆续出台,小平同志110周年诞辰的日益临近,广安将迎来加快发展的黄金期。
三、下半年工作措施
下半年,全市上下将牢牢把握宏观政策取向,按照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稳增长的政策措施,以构建“6+4+2”多点多极发展新格局为统揽,以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纪念活动和两大示范区建设为抓手,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核心,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向结构调整要动力、向惠民生要动力,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奋力冲刺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
(一)推动投资持续稳定增长。一是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全年计划新开工尚未开工的52个重大项目全部开工,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快推进干线公路联网畅通工程等省定6大类交通工程建设,全年完成交通建设投资90亿元。加快升钟水库二期武胜灌区工程建设,力争年内开工两座中型水库,加快“三大投资促进活动”、“知名企业四川行”等招商活动重大签约项目落地,开工建设纳米OGS触摸屏等50个工业项目,加快建设航空部件产业园等47个工业项目,确保下半年完成工业投资158亿元。二是抓好重大招商活动。筹备开展“感恩小平投资广安”、“特区企业广安行”、“央企广安行”等招商引资活动,精心举办北京、深圳、杭州、重庆等重点区域专题招商引资推介会。主动承接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成渝等地产业转移,着力引进一批技术含量高、综合效益好的重大项目。三是做好项目争取工作。按照2014年及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投向,突出保障性安居工程、“三农”建设、节能环保等6大重点领域,在原预申报的基础上,补充增报一批项目,确保今年拟向中省争取项目尽早更多纳入中省计划,获得更多资金支持。
(二)狠抓工业经济稳步回升。一是力促企业加紧生产。集中精力抓好企业生产经营,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对症下药,实行“一业一策”、“一企一策”,研究制定扶持措施,搞好帮扶服务,重点帮助煤矿企业加快验收和复工复产步伐。二是帮助企业拓展市场。组织企业参加工业产品展销会,积极拓展省内外销售市场。鼓励市内企业和政府工程项目在同质同价的前提下,优先采购使用本地煤炭、水泥、新型建材等工业产品。三是着力加强企业培育。深入实施工业大企业大集团培育计划,加大规模以上企业培育力度,夯实申报基础工作,全力确保全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80户以上。全面落实中省支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优惠政策,全年新培育小微企业970户以上。四是统筹抓好园区建设。按照“153产业园区发展计划”,加快园区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园区物流、融资、劳务、信息等生产性服务设施和餐饮、休闲等生活性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壮大园区规模。引进同类或关联企业向园区集聚发展,鼓励优势企业延伸发展上下产业链产品,增强园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提升现代农业发展质量。一是加快产业基地建设。持续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和粮经复合产业基地建设,抓好大春田间管理,及早谋划秋季农业生产,确保全年粮食稳产增产。抓好畜禽补栏增养,提高规模养殖比重,促进现代畜牧业产业基地上规模、上水平。二是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着力招引一批有实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的骨干龙头加工企业,全面启动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三是推进产业新村融合发展。加快457个新改扩建新村聚居点、30个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力争全年创建5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庄。认真落实农民增收县委书记县长负责制,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多渠道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四)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一是大力发展旅游业。加快旅游景区、酒店集群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净化旅游环境,开拓旅游市场,力争全年实现旅游收入200亿元。二是提升发展商贸业。加快城市商业综合体和临港大市场、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以及农贸市场、商贸重镇建设,推进一批重点商贸企业及早营运,全年新培育限上商贸企业30户以上。举办好2014消夏啤酒节、国庆汽车展销会等本地展会活动,把群众的潜在消费转化为即期消费和稳定消费。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加大外资引进力度,力争全年实现实际利用外资4000万美元以上。三是加快发展物流业。加快推进枣山、临港、前锋、万善、高兴等物流园区建设,大力招引和培育物流企业,全年新培育A级物流企业3户以上。四是规范发展现代金融业。加快信用联社改制步伐,支持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或投资入股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快推进广安银行设立等重点工作。
(五)加速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一是加快推进主城区建设。围绕建设川东北区域性中心城市,加快推进巴广渝高速、遂广高速以及广岳大道、广华大道、港前大道等重大项目建设,联动推进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官盛新区建设,大力提升主城区首位度,力争全年城镇化率提升3.2个百分点以上。二是加快推进县城建设。完善县城公共基础设施,全力争取国开行棚户区改造贷款支持,大力推进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三是加快推进特色集镇建设。今明两年启动50个特色集镇建设,其中年内开工建设30个,打造形成一批工贸型、旅游服务型、交通物流型、农副产品集散及加工型等特色产业集镇。加快列省“百镇建设试点行动”10个试点镇建设。
(六)全面推进改革开放。一是加速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按照市委四届七次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的决定》,细化出台系列子方案,加快推动各区市县行政审批、投资管理、招投标管理、财税改革、绩效考核等重点改革工作,为县域经济跨越发展进一步松绑。深入研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举措,以各地各部门的深化改革支撑全市全面改革,加快推进部省共建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和华蓥市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市建设,积极争取全国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争取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试点示范。二是加快推进全面开放合作。加快川渝合作示范区建设,集成国家和四川省已给予的各项优惠政策,全面推进国家批复的川渝合作示范区建设方案内的项目实施,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
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片区)建设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强与省级各责任部门的对接,确保圆满完成年度计划。加快推进国家西部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争取省政府年内批复《四川广安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规划(2014—2020年)》,加强与深圳、上海、厦门、漳州等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交流合作,积极引进承接沿海发达地区和成渝地区产业转移。更加主动地加强与重庆全面合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渝广高层会商制度、渝广党政交流制度、渝广规划衔接机制等,争取重庆更大的支持。加强与川东北经济区各市之间的融合发展,牵头组织召开川东北经济区市际联席会第二次会议,组建交通、旅游等专项合作小组,共同推动川东北经济区加快发展,全面完成我市列川东北经济区2014年重点工作计划任务,力争在全省率先实现次级突破,打造全省经济新的增长极。争取年内与成都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商定蓉广2014年度合作计划,促进两地经济社会合作取得实效。
(七)强化发展要素保障。一是资金。积极争取省政府金融办等5部门关于金融支持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片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相关政策落地,继续加强银企对接,争取信贷规模向广安倾斜,促进“感恩小平•共建广安”金融对接活动成果尽早落地。探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支持企业在“新三板”、区域性场外市场融资,积极鼓励和规范社会合法资金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尽快运营邓小平故里发展基金,并广泛募集资金。二是能源。加强天然气供应协调,争取扩大直供电试点范围。三是土地。抓好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以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改革试点,清理闲置土地,盘活存量土地。积极争取更多重点项目纳入全省50个重大推进项目和100个省重点支持项目,争取项目用地指标单列。
(八)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大力实施惠民工程。对照全年目标,认真查漏补缺,加快施工进度,严格工程质量,圆满完成省、市民生工程建设任务。突出抓好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文化惠民、生态环保、食品安全、物价调控等群众关切的民生工作,营造群众舒心生活的良好环境。二是千方百计促进创业就业。实施积极的就业促进政策,突出重点群体就业,着力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信用社区、税费减免政策相互联动机制,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劳动监察,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三是着力抓好社会保障工作。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全面实施居民大病保险,推进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即时结算。
(九)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一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深入实施中小河流域生态治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水土保持、石漠化治理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加强以华蓥山、渠江、嘉陵江为重点的生态环境治理,积极推进
创建
国家
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工作,年内将广安区、华蓥市创建为“省级生态县”。二是切实抓好节能减排。认真落实节能和环保措施,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严格控制“两高”行业发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面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大主要污染物总量全年减排目标。三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产业园区循环改造,大力发展循环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广安经开区循环经济园区,加快推进武胜嘉陵江生态经济示范带规划建设。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总体上看,在国内外环境错综复杂、各种困难和问题交织,全国、全省经济增长持续放缓的宏观环境下,上半年全市经济社会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但要圆满完成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全市上下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务实创新、追赶跨越,努力巩固经济稳中向好的势头,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我市加快迈入全省发展第一方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关于广安市2014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市财政局局长 王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报告全市2014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全市财税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实施积极财税政策,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上半年全市财政保持稳健运行,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全市(含扩权试点县,下同)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294751万元,为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年初预算(下同,以下简称预算)的66.4%,比上年同口径增加45233万元(根据川府发〔2014〕9号文件精神,全省对印花税、契税和企业所得税分享比例进行调整,对2013年上半年完成数进行了相应调整,下同),增长18.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70885万元,为预算的61.5%,比上年同期增加32881万元,增长23.8%;非税收入完成123866万元,为预算的74.5%,比上年同期增加12352万元,增长11.1%。全市公共财政支出实现915147万元,为预算的79.9%,比上年同期增加131923万元,增长16.8%。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65667万元,为预算的67.8%,比上年同期增加201323万元,增长122.5%。政府性基金支出实现399629万元,为预算的69.7%,比上年同期增加251643万元,增长170%。
(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
1-6月,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53386万元,为预算的52.4%,比上年同期增加5832万元,增长12.3%。
(1)税收收入完成37183万元,为预算的56.5%,比上年同期增加5645万元,增长17.9%。分大类完成情况为:
增值税完成5191万元,为预算的80.5%,比上年同期增加1226万元,增长30.9%;
营业税完成12240万元,为预算的65.1%,比上年同期增加2831万元,增长30.1%;
企业所得税完成4921万元,为预算的56.1%,比上年同期增加2907万元,增长144.3%(主要是加强建安房地产项目管理及所得税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完成1213万元,为预算的66.2%,比上年同期增加214万元,增长21.4%;
资源税完成380万元,为预算的41.7%,比上年同期减少24万元,下降5.9%(主要是煤炭行业产量、销量、价格下降);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3250万元,为预算的60.2%,比上年同期增加413万元,增长14.6%;
房产税完成708万元,为预算的53.8%,比上年同期增加57万元,增长8.8%;
印花税完成510万元,为预算的56.7%,比上年同期增加61万元,增长13.6%;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042万元,为预算的40.7%,比上年同期增加78万元,增长8.1%;
土地增值税完成4641万元,为预算的52.2%,比上年同期减少226万元,下降4.6%(主要是去年上半年对历年房地产项目进行清算);
车船税完成808万元,为预算的63.9%,比上年同期增加162万元,增长25.1%;
契税完成2279万元,为预算的26.3%,比上年同期减少2054万元,下降47.4%(主要是土地成交量和二手房交易减少)。
(2)非税收入完成16203万元,为预算的44.9%,比上年同期增加187万元,增长1.2%。分大类完成情况为:
教育费附加等专项收入完成2671万元,为预算的58.5%,比上年同期增加392万元,增长17.2%;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3008万元,为预算的37.8%,比上年同期增加161万元,增长5.7%;
罚没收入完成3246万元,为预算的29.8%,比上年同期减少2733万元,下降45.7%(主要是公安、交通罚没收入减少);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98万元,为预算的8.3%,比上年同期减少965万元,下降83%(主要是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转让收入及其他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减少);
其他收入完成7080万元,为预算的68.8%,比上年同期增加3332万元,增长88.9%(主要是捐赠收入增加)。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9977万元,为预算的8.93%,比上年同期减少15938万元,下降61.5%(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收入减少)。
2.支出情况
1-6月,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84783万元,为预算的55.2%,比上年同期增加8113万元,增长10.6%。分大类完成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49万元,为预算的51.6%,比上年同期增加1135万元,增长8.8%;
(2)国防支出32万元,为预算的23.5%,比上年同期增加13万元,增长68.4%;
(3)公共安全支出13396万元,为预算的82.2%,比上年同期增加1336万元,增长11.1%;
(4)教育支出10317万元,为预算的62%,比上年同期增加1051万元,增长11.3%;
(5)科学技术支出523万元,为预算的47.8%,比上年同期增加74万元,增长16.5%;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782万元,为预算的98.1%,比上年同期增加1456万元,增长27.3%(主要是新建邓小平缅怀馆、邓小平故居陈列馆改陈上级专项补助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62万元,为预算的62.4%,比上年同期增加513万元,增长7.8%;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02万元,为预算的43.6%,比上年同期增加606万元,增长16%;
(9)节能环保支出1022万元,为预算的66.6%,比上年同期增加85万元,增长9.1%;
(10)城乡社区支出4640万元,为预算的73.2%,比上年同期增加395万元,增长9.3%;
(11)农林水支出4718万元,为预算的38.7%,比上年同期增加513万元,增长12.2%;
(12)交通运输支出3813万元,为预算的20.9%,比上年同期增加73万元,增长2%;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313万元,为预算的40.7%,比上年同期增加250万元,增长8.2%;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87万元,为预算的69.8%,比上年同期增加203元,增长13.7%;
(15)金融支出448万元,为预算的59.7%,比上年同期增加53万元,增长13.4%;
(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815万元,为预算的51.4%,比上年同期增加108万元,增长6.3%;
(17)住房保障支出3600万元,为预算的119.2%,比上年同期增加156万元,增长4.5%(主要是中省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增加);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44万元,为预算的51%,比上年同期增加36万元,增长8.8%;
(19)其他支出实现2720万元,为预算的39.7%,比上年同期增加57万元,增长2.1%;
政府性基金支出实现22968万元,为预算的15.6%,比上年同期减少9439万元,下降29.1%。
(三)“三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广安经开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4784万元,为预算的55.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413万元,为预算的54%;非税收入完成371万元,为预算的75.9%。公共财政支出实现5466万元,为预算的48.1%。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0883万元,为预算的102.6%。政府性基金支出实现33758万元,为预算的112.1%。
2.枣山园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3007万元,为预算的132.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715万元,为预算的148.8%;非税收入完成292万元,为预算的64.9%。公共财政支出实现6980万元,为预算的112.4%。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2300万元,为预算的51.4%。政府性基金支出实现35779万元,为预算的57%。
3.协兴园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835万元,为预算的72.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544万元,为预算的69.7%;非税收入完成291万元,为预算的93.9%。公共财政支出实现5884万元,为预算的88.9%。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2598万元,为预算的20.6%。政府性基金支出实现23885万元,为预算的39.1%。
(四)污水处理及饮水安全资金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加快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保障设施正常运行,今年5月,市政府办出台了《广安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建设资金和运行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每年从国有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提取15%,用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
2014年,全市污水处理及饮水安全预算安排资金2431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专款4637万元,公共预算安排10778万元,从国有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4314万元,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提取2470万元,土地折资8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1316万元。1-6月实际支出13209万元,为预算的54.3%,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3211万元、设备更新1957万元和基础设施建设7132万元等。
2014年,市本级污水处理及饮水安全预算安排资金244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安排1017万元,从国有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300万元,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提取75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381万元。1-6月实际支出1413万元,为预算的57.7%,主要用于兴亚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470万元、投资人回报109万元、农村人口饮水安全300万元、对区市县以奖代补500万元等。
下半年,我们将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强化污水处理经费保障,严格按规定比例足额提取污水处理费用,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的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为推进乡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和饮水安全提供财力保障。
二、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全力增收节支,财政运行稳健。财税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强化重点税种、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围绕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片区)总体建设方案,积极争取上级政策、项目、资金支持,上半年全市争取到位上级财政补助资金83.4亿元,增长23.2%,极大地缓解了市县财政收支矛盾。坚持厉行节约,强化行政经费使用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全市“三公”经费较上年下降13.5%,行政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二)坚持感恩奋进,服务经济发展。发挥工业、农业、商贸、金融、旅游等专项资金作用,采取财政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金融资本投入实体经济发展,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积极筹措资金,上半年市本级筹集城市建设资金1.5亿元,保证了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等重点城建项目顺利实施。筹集拆迁资金5103万元,保障了各项重点工程的征地拆迁顺利进行。强化投资评审,及时审核拨付重点工程建设资金4.3亿元,确保了36个重大纪念工程等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三)优化支出结构,支持改善民生。调整优化财力投向,重点倾斜民生领域,全市民生支出58.3亿元。全面落实中省财政教育投入政策,及时下达教育专项资金1.7亿元,促进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均衡发展。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及时下达文化体育与传媒事业发展专项资金9221万元,促进文化资源共享。加大科技投入,安排科技专项资金1100万元,支持企业从事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增强核心竞争力。支持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下达中省转移支付资金5.5亿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支持实施民生工程,拨付民生工程及民生实事资金38.3亿元,各项惠民政策得到落实。
(四)深化财政改革,促进科学理财。进一步理顺三个园区的财政管理体制,完善市区财政体制,夯实财力基础,壮大财政收入规模,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继续推进“营改增”改革试点,在扩大投资、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产业分工、吸纳社会就业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深化公务卡改革,提高公务卡支出占比和使用效率。研究制定《广安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监管,严格预算执行。主动公开市本级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细化公开内容,增强预算公开的透明度。同时,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财政投资评审、政府采购、财政监督等管理改革,提高财政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三、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特点
(一)收入执行进度较快,增幅持续回落。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税部门积极应对复杂的财税经济形势,努力挖掘增收潜力,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29.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66.4%,同比增长18.1%,比全省市州平均增幅(10.7%)高7.4个百分点,排全省第2位。但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财政收入增幅持续回落,今年一季度较去年同期回落4.8个百分点,二季度比一季度回落3.6个百分点,上半年比去年同期回落3.5个百分点。
(二)主体税种稳中有变,部分有所下降。上半年全市税收收入中,占比前五位分别为营业税(28.4%)、契税(16.1%)、土地增值税(11.2%)、耕地占用税(10.9%)、企业所得税(10.6%),与上年同期相比,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占比有所上升,分别提高0.6、2.0、0.3个百分点;营业税、耕地占用税占比有所下降,分别降低1.3、0.4个百分点。
(三)非税收入增幅缩小,占比不断下降。上半年全市非税收入完成12.4亿元,增加1.2亿元,增长11.1%,增长率比去年回落12.4个百分点,占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为42%,比上年同期下降2.7个百分点,收入质量不断提高。
(四)支出规模不断扩大,重点得到保障。上半年全市公共财政支出91.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2亿元,增长16.8%,为预算的79.9%。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基础上,优先安排省委、省政府10大民生工程、19件民生实事、市自办13项民生工程资金,上半年全市民生工程投入38.3亿元,为预算的60.5%。依法保障法定支出,上半年全市农业、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增幅分别为24.8%、25.1%、47.3%,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围绕筹办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纪念活动,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了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有效实施。
从总的形势看,我市财政经济运行基本平稳,稳中有喜有忧。一方面,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严峻复杂形势没有明显改观,经济发展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因素仍然较多,企业利润下降,不利于财政增收。另一方面,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迅速实施,“6+3+1”发展格局加快形成,献礼工程快速推进,将为财政收入增长创造有利条件。预计今年下半年全市财政收入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但收入增速将放缓,通过各方共同努力,能够实现年初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收入增长目标。
四、下半年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收入征管,积极争取支持。坚持把壮大财政实力摆在首要位置,密切关注国家税制改革动态,定期研判收入形势,精心组织收入,确保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长15%以上。把握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的历史机遇,深入挖掘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片区)、国家级经开区等政策潜力,全力争取上级财政在转移支付、专项补助、资金调度等方面给予我市更大支持。
(二)丰富财政政策,助推经济发展。按照“保基本、保民生、促发展”的顺序安排支出,加快资金审批下达,确保政府性资金早投入、早见效,为“稳增长”做贡献。认真落实促进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管好用好工业、农业、商贸等各类专项资金,及时投放到关键环节、重点对象,力争三季度末各类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率达到80%以上。积极投身“感恩小平·我为小平家乡发展作贡献”活动,重点围绕36个重大纪念项目,强化资金筹措,科学调度资金,确保纪念项目高效推进。
(三)落实惠民政策,践行群众路线。坚持把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作为财政部门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抓手,按照“保障基本、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的民生财政建设思路,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对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力保障民生工程顺利实施,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民生政策兑现到位。
(四)深化财税改革,实现科学理财。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区财政体制,落实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合理确定市与三个园区收入分享关系。启动综合治税平台建设,实现治税信息、税源、税收三者间的有机转化。严格控制结余结转资金,确保财政资金高效使用。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管理,在支付的深度、力度和广度上下功夫。继续实行公务卡消费定期通报制度,督促各级预算单位自觉使用公务卡。深化支出绩效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完善分类评审办法,提高评审效能。强化政府采购全程监管,规范采购行为。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办法,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切实履行“保基本、保民生、促发展”三大职能,全面深化财政改革,不断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深入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为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提供财力保障,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
关于现代农业示范市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农业局局长 郑洪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市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报告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情况,请予审议。
2009年,农业部为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进程,决定以县级行政区为主体,在已建成的农业生产示范区(园、片、场)的基础上,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地创建一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示范区创建的主要内容就是发展现代农业。创建的条件是:规划编制科学、主导产业清晰、建设规模合理、基础设施良好、科技水平先进、运行机制顺畅。创建原则是:以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建设为根本方向、以保护耕地和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以多种形式并举的产业发展为主线、以多元化生产经营单位为建设主体。创建目标是:从2010年开始,用五年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创建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使之成为现代农业生产与新型农业产业培育的样板区、农业科技成果和现代农业装备应用的展示区、农业功能拓展的先行区和农民接受新知识新技术的培训基地,引领区域现代农业发展,加速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进程。布局与重点建设任务是:依据农业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新一轮“菜篮子”工程规划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重点在优势农产品区域、大中城市郊区和特色农产品区域择优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一、基本特点
2010年,广安区严格按照农业部要求,成功创建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其余区市县紧跟广安区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实现了现代农业产业在广安市全域同步推进,2011年,广安市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全省唯一的整体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试点市。为进一步加快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步伐,2012年,市委、市政府决定以广安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核心,以毗邻区市县部分乡镇为补充,进一步扩大广安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范围,并积极向农业部争取将广安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更名为广安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013年11月成功获批,并明确广安市全域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经全市上下艰苦努力,示范区建设快速推进,具有以下6个特点。
(一)产业基地集中成片。目前,全市已改造和新建成现代农业产业基地183万亩。突出主业加快基地建设,初步建成了 “五大优质稻基地”52万亩,“八大柑桔产业带”57万亩,“五大优质蔬菜产区”60万亩。集中连片打造示范样板,改造和新建成万亩核心示范园区78个80万亩。因地制宜推进规模养殖,新建标准化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5153个,生猪、家禽规模养殖出栏比例分别达65.2%和65.8%,建成各类渔业基地380个、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4个,认定无公害渔业基地4个、2.1万亩。同时,建成优质葡萄、优质梨、优质蚕桑等特色产业基地14万亩。
(二)科技运用支撑有力。将前沿新品种、前沿新技术、先进新装备的推广应用作为提升全市现代农业发展质量的关键之举。良繁体系建设加快,到目前,改建提升柑桔母本园3个100亩,粮油、柑桔、蔬菜品比园10个500亩,新建粮油、柑桔、蔬菜示范园10个,柑桔苗木基地6个,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0.5万亩;新建蔬菜制种基地520亩,工厂化育苗中心5个;2013年新引进水稻、柑桔、蔬菜的优质、专用品种151个。推广旱育秧工厂化育苗12.3万亩,水稻直播7700亩,测土配方施肥占比达到80%以上,生物防治面积达到103万亩,柑桔大窝、大肥、容器苗栽培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00%。建成水稻、油菜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8个,面积1.2万亩,截至2013年,全市机械化率达到49%,高出全省三个百分点。院市合作迈出新步伐,与中国农科院及中国农科院作物所、柑研所、蔬菜花卉所、北京畜牧兽医所签订了合作协议。
(三)发展方式加速转变。在经营方式上,由传统分户经营为主向规模化、标准化发展,由分散经营向农庄化、园区化发展,全市规模化经营面积达75万亩以上。在生产方式上,由简单再生产向精细化、集约化发展,设施农业发展到56万亩。在组织方式上,形成了“公司+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市场+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发展模式,截止2013年,全市培育规模以上龙头企业40个、专业合作社1615个、家庭农场631户、农业业主2328个。
(四)多元业态齐头并进。大力推广“猪(鸡、鸭)—沼—菜”、“果(林)—畜禽(鸡、鸭、鹅、兔)”等发展模式,实行种养结合,“猪—沼—菜”发展面积达到36.5万亩,幼龄果园(林地)综合利用面积达到32万亩,林(果)下养殖畜禽(鸡、鸭、鹅、兔)达到200万只。整合运用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资源优势,规划建设了华蓥山生态旅游区、黄花梨休闲基地、武胜宝箴塞、白坪、飞龙等乡镇乡村旅游示范区、广安区龙安柚产业基地和邻水脐橙乡村旅游产业带,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蓬勃发展。华蓥市禄市黄花梨休闲度假区、武胜县白坪——飞龙乡村旅游度假区先后获得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武胜县正抓紧申报全国休闲农业与观光旅游示范县。
(五)产村一体相融互动。坚持现代农业产业基地与新村建设相结合,截至2013年,全市新改建农民新村(聚居点)2012个、新农村综合体试点17个、幸福美丽新村30个;坚持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2013年全市建设高标准农田10.3万亩,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8080口;完成渠系配套150公里,新建集雨节灌工程550处、山坪塘274口、集中供水工程33处;完成农村公路1910公里、机耕便民道2020公里;新建机电提灌站18处/18台/620千瓦,农村基础条件实现大改观。坚持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乡镇“五个一工程”(即每个乡镇建一处公益绿地、一个标准化农贸市场、一批标准化公厕、一套垃圾处理系统、一座污水处理站)深入推进,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六)经济效益明显提升。2013年,全市实现农业总产值255.99亿元,同比增长7.6%;粮食总产达到186.53万吨,连续7年创历史新高;出栏生猪417.2万头,畜牧产值达103.9亿元。农业产出大幅提升,基地亩产值高出常规区域1500-5000元;基地农户年人均纯收入达9690元,高出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近1200元。全市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8492元,比上年增加1017元,同比增长13.6%。
广安市现代农业的快速高效发展,得到了中省领导充分肯定。原四川省委书记、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刘奇葆,省委书记王东明多次高度评价广安市现代农业发展;2010年省政府现代农业产业建设发展现场会、2011年全国土肥工作会、2012年省委省政府产村相融推进现场会相继在广安市召开。2011年,广安区、岳池县、邻水县、华蓥市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第二轮现代农业产业强县,广安市成为全省首个整体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试点市,广安区、岳池县、邻水县被省政府认定为全省第二批现代畜牧业重点县。2013年,广安区、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华蓥市被省政府认定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2013年,在省政府年度考核中广安市现代农业发展在全省排名第一。
二、主要措施
(一)全域统筹,高端规划引领发展。2011年,我市聘请中国农科院对原有规划进行完善和提升,经中国农科院专家教授实地踏勘、反复调研,高标准编制了《广安市现代农业发展总体规划》。该《规划》有四个特点。一是突出了高起点定位,立足比较优势,着眼长远发展,明确把广安建成“商品粮产销贡献突出的巴渝粮仓”、“中国西部绿色菜都”、“中国西部柑桔大市”、“国家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成渝经济区生态渔业基地”的发展定位。二是突出了新理念指导,规划做到了“三个坚持”,即:坚持与新村建设、养殖业发展、循环经济发展相结合;坚持将市场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组织化、生态化、品牌化、机械化等“八化理念”贯穿基地建设全过程;坚持做到资源充分利用、产业特色明显。三是突出了全域性覆盖,打破行政区划,对现代农业产业因地制宜进行功能分区,形成以渠江、嘉陵江、大洪河流域、沿华蓥山及境内四条高速公路为重点的七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核心区,核心区涉及68个乡镇、180万人、面积100万亩。四是确定了较高的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市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达到13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4%,达到10000元。全市建成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区75个,优质粮油基地120万亩,柑桔基地70万亩,蔬菜基地70万亩,蚕桑基地10万亩,优质梨基地8万亩,葡萄基地5万亩;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5000个,生猪出栏达到600万头,发展水产品生产能力11.8万吨。
(二)整体推进,集中成片建设基地。突出产业发展的适宜性区域,加强各区市县产业发展布局的沟通衔接,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集中成片、无缝衔接,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基地集中连片发展。广安区以龙安柚(蔬菜)为主,邻水县、武胜县以脐橙(蔬菜)为主,华蓥市以葡萄、梨子为主,岳池县以蔬菜为主。突出基地建设的大规模连片,以建设万亩核心示范区为重点,每个新建的产业基地建设工期控制在一年以内,建设面积达到万亩以上,确保每县都有新亮点,每年都有新变化。突出每种作物的功能区划分,加强作物种植布局规划。在主导产业发展区,粮油、柑桔、葡萄等产业集中连片5000亩以上,单个蔬菜品种集中连片500亩以上。
(三)勇于探索,大力实施“千万工程”。根据钟勉副省长指示,“广安市现代农业发展要先行一步,为全省现代农业发展探索新路”,2012年,我市在现代粮油产业功能区开展亩产千斤粮、亩收万元钱的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工程,探索丘陵地区粮经种植新模式。我市开展“千万工程”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优化了种植模式。实行专家会商,对广安稻田、旱地的种植模式进行全面深度优化,取得良好效果。如华蓥市阳和镇采用“稻—菇”模式,亩收达到2万元以上;岳池县石垭镇采用“稻—菜—菜”模式,亩收达到1.5万元。二是突出了“五良”配套。积极推广应用“良种、良法、良制、良壤、良机”,确保产业基地优质品种覆盖率达到100%。粮食生产推广旱育秧、保温育苗、药剂浸种、玉米肥团育苗等关键技术。蔬菜生产推广工厂化育苗、设施栽培、自动灌溉等五大关键技术,确保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全覆盖。三是突出了产业互动。在每个5000亩以上的“千斤粮万元钱”工程建设基地,配套建设一个千头规模以上的生猪养殖小区、一个“猪(鸡、鸭)—沼—菜”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2012年以来,配套建成规模养殖场31个,规划实施循环农业示范区24个,面积16.6万亩。四是突出了生态环保。坚持环保施工,采用熟土回填、多砌土埂、陡坡加固等办法,摒弃了大面积使用水泥硬化的做法,耕地原有耕作层和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技术,面源污染得到遏制。同时,对耕作层翻启较大的田土,按照每亩500公斤农家肥、100公斤复合肥予以培肥,保证了地力不下降,当年不减产。2013年示范区“千万工程”粮经复合现代农业产业基地达到29.2万亩,水稻总产9.9万吨,亩产量达到599.3公斤,高出全市水稻平均亩产量20公斤;种植蔬菜21.1万亩(复种),全年亩均产值达8000元以上。
(四)内引外联,加速发展新型主体。一是出台优惠政策。各区市县根据产业发展重点,在土地流转、农业设施、农资补贴上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增加了现代农业产业对工商资本的吸引力。如广安区对在新引进的、发展规模100亩以上的业主,每年补助土地租金300元,吸引了一大批农业业主在广安区东、西环线发展农业,集中成片建成现代农业产业基地3万亩以上。二是建立恳谈会制度。与广安籍重庆盘溪市场蔬菜批发商建立了恳谈会制度,赴渝定期召集广安市农业业主与广安籍重庆盘溪市场蔬菜批发商召开座谈会,搭建业主与蔬菜批发商交流平台,吸引蔬菜批发商到广安建立产销基地,效果明显。2013年,15个重庆盘溪市场蔬菜批发商在广安建立现代农业生产基地20余个,面积达到3.5万亩。三是建立领导定点联系制度。各区市县对重点产业基地、重点产业乡镇都建立了领导定点联系制度,研究解决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产业发展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宽松了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环境。
(五)逗硬实施,深入推进标准化生产。坚持有标贯标、无标制标的原则,先后制定各类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36项,完善生产技术规程24项。一是推进基础设施标准化。按照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标准,突出抓好田网、路网、水网“三网”配套建设。截止目前,实现“田网、路网、水网”配套的农业产业基地面积58.6万亩,实现“田网、路网、水网、电网”等“四网”配套的农业产业基地面积12万亩。二是推进生产过程标准化。严格执行“四有”、“五统一”,即:有牌子、有田间生产档案、有生产技术标准、有专人指导,统一育苗、统一农资供应、统一生产标准、统一订单收购、统一品牌销售,实现产地环境优良化、投入品使用安全化、生产过程规范化。截止目前,全市粮油、柑桔、蔬菜实施标准化生产面积达到120万亩。三是推进品牌建设标准化。开展农产品商标注册专项行动,支持、鼓励龙头企业、专合组织按照“统一品牌、统一包装设计、统一质量标准、统一监管、分别注明产地和经销企业”的原则,以一主多副、使用许可的方式打造新品牌,加快了广安市农产品品牌化进程,2013年注册农产品品牌达到196个。
(六)畅通渠道,大力拓展市场营销。一是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广安区龙安乡投资7000余万元,正抓紧建设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龙安柚深加工生产线;邻水县投资2000万元,在柳塘乡大河坝村建立邻水脐橙商品化处理生产线,并正规划建设占地300亩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岳池县投资1100万元,建成了占地60亩,年生产能力3万吨的蔬菜加工厂。二是推动流通设施建设,建成果蔬气调库等储藏设施11个1.2万平方米。大力推动市场营销,枣山物流园区引进企业投资5亿元,建成了占地200亩的临港农产品大市场,各区市县建成产地批发市场38个。三是畅通销售渠道,培养发展本地农产品市场营销经纪人达到550人,示范区农产品商品率达到90%以上。四是积极发展外向农业,广安特色农产品在重庆、成都及周边市州设立销售专区4个,2013年销往重庆等外地市场的蔬菜达到90万吨以上,远销香港、澳门的精品蔬菜、菜种收入突破千万元。
(七)开拓创新,不断完善发展机制。各区市县都成立了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一方面抓园区建设与发展,一方面抓机制完善与创新。一是创新土地流转机制。探索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组建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和土地流转中心,建立土地资源和土地流转信息库。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合作、转包、入股等多种形式,加快流转步伐,规范流转程序,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效载体。2013年,全市流转土地60.88万亩。二是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探索订单农业、入股分红、基地托管、N次返利等形式,重点支持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探索“业主租赁、返租倒包、联合经营、订单回购”等运作模式,推广以原材料生产为主要形式的“订单收购”机制和以返租倒包为主要形式的“承包经营”机制,实现互利互惠,充分保障业主、公司、农民各方利益。到2013年,全市已建成专业合作社1615个。三是探索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机制。在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区,引导、鼓励农户之间进行土地流转,同时,农户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会服务化体系,在技术品种、生产管理、质量安全、品牌打造、市场营销等方面进行单一环节或多个环节的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实现了新形势下“统”、“分”双层经营的有机结合。四是创新风险防范机制。用好财政保费补贴政策,全面推行农业综合保险,不断扩大保险范围,逐渐探索粮油等主导产业的保险办法,降低产业发展风险,农业产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有效提高。2013年全市种植业共计承保401.39万亩,较去年提高1.7个百分点,完成签单保费7758万元,提供风险保障66.83亿元。五是创新项目整合机制。按照项目资金性质、投资方向、管理部门、管理程序、管理办法“五不变”原则,打捆交通、国土整理等十余个项目资金,扩大项目资金规模,放大项目实施效应。2013年,全市整合资金达到6.7亿元。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产业基地建设质量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建和管上。在产业基地建设上,表现为基础设施配套标准不高、设计不科学、方案不具体,“三网”(田网、路网、水网)不配套、标准低、档次低、功能配置低。在管理上,重栽轻管现象依然十分突出,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力度不够,基地组织化和产业化经营水平低。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不够。一方面培育政策正在研究完善中,政府在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中应该从哪些方面、环节和如何扶助支持仍在探索。另一方面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基础薄弱,特别是个别地方注重引进龙头企业发展,在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重视不够;对引进的龙头企业和培育的专业合作社,存在发展不规范、带动力不强的现象。
(三)实施标准化生产方面强度不够。重点产业基地上,农业业主在标准化生产上多为形式重于内容,以安全优质农产品、提升市场竞争力理念树立不牢,真心实意推进标准化生产的业主少;大面积生产上宣传推广工作不够到位,广大农户标准化生产意识依然十分薄弱,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远未树立,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根深蒂固、普遍存在。
(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不足。除了白酒、稻米、部分菜籽等传统加工外,能提升农产品附加值的精深加工业发展与农业发达地区相比差距很大,与广安作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地位不相匹配,一方面限制了农产品附加值提升,另一方面制约了广安农产品的辐射范围,广安现代农业发展潜力没有得到充分激发。
(五)农业产业发展竞争力不强。我市农产品品种特色、品质特色、品牌特色不够突出,市域内和周边地区产业同质化现象严重,直接导致产业比较竞争优势不明显、发展效益不凸显。主导规模效应有待提升,特别是个别地方产业“地方特色”的自由发展趋势加剧,对全市统一的农业产业规划执行不力,导致本来就不强壮的主导产业“养分”流失,致使主导产业规模效应优势难以形成。农业产业市场营销体系不健全,营销方式单一、营销渠道不畅问题依然存在,市场营销基本上以农业经营主体在市场上自谋出路为主流,组织化程度不高,抗御市场风险能力不强。
四、下步打算
(一)坚持统筹规划发展。坚定不移地实行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发展模式。一是严格坚持规划。始终坚持以广安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中心,各区市县毗邻乡镇为支撑的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布局,因地制宜的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坚决杜绝另起炉灶、四面出击。二是集中使用资金。坚持走项目整合之路,把有限的资金集中到规划区的基地建设上来,集中投放到主导产业的发展上来,力求建设一步到位,实现建成一片,见效一片。三是坚持“一乡一业”。坚决杜绝大而全、小而全的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坚持走“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专业化生产路子。充分发挥行政的引导作用,发挥财政项目资金的“指挥棒”作用,有意识的引导同类产业向指定发展区域集中,向产业规划区域集中,实现产业集聚发展的规模效应。
(二)大力实施标准化生产。一是推动基础设施配套标准化。按照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标准,大力实施田土型调整、农田排灌渠系、小型提蓄设施、田间耕作道路建设和地力培肥等工程,2014年推进新建产业基地全面实现“田网”、“路网”、“水网”、“电网”四网配套面积10万亩。二是推动生产过程标准化。按照有标贯标、无标制标的要求,以现代农业产业基地为突破口,建立完善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努力扩大农业标准化生产规模。2014年,新建提升柑桔、蔬菜、特色产业标准化产业基地分别达到5万亩、5万亩、1万亩。三是推动质量检测标准化。加大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市县农产品检测机构的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农贸市场、基地农产品检测室的网点建设,实现基地农产品必检、入市农产品必检,提高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2014年,全市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三)注重建设与管理并重。在基础设施方面,严格按照省上要求,2014年,改建柑桔、蔬菜、葡萄等万亩现代农业园区15个;对已建成的老基地,以基础修缮、设施配套为重点,10万亩老基地达到省现代农业标准化产业基地水平。在栽后管护方面,全面落实栽后管护责任制,建立以市、县、乡农技(畜牧)部门为龙头,龙头企业、农业业主、专业合作社、小农场主、种养大户为责任主体,入户到田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落实栽后管护责任制的现代农业产业基地70万亩。在基地利用方面,大力推行以短养长,充分利用幼龄果园空隙地,在幼龄果园大力推行林下种植蔬菜等经济作物35万亩。
(四)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一是稳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着力推进土地确权,2014年,全市全面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各区市县城市规划区推行确股颁证1个村以上,省级试点小城镇推行确股颁证1个社以上;加快土地流转,坚持以承包农户为流转主体,以承包经营权为交易对象,遵循自愿依法有偿原则,在乡镇一级建立统一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市场。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土地股份制合作社,切实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有效增强村级集体经济。2014年,全市新增土地流转面积5万亩。二是大力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在龙头企业方面,着力引进、培育加工型、营销型龙头企业,研究制定完善农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引进大中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创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予以项目配套和资金支持,全面激活广安农业资源,2014年引进、培育龙头企业6家;在家庭农场方面,在土地流转政策上下功夫,为农户间土地流转创造条件,推动农民由传统的一家一户生产向适度规模经营的农场主、农庄主转变,2014年,全市新发展经营面积5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主110户;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重点要在规范和作用发挥上下功夫,全年引导农民新发展蔬菜、水果、植保等各具特色的专业合作社100户。三是积极建立健全农业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农产品营销机制,大力发展网上农产品交易、农超对接、订单生产等现代营销方式。创新涉农资金整合机制,坚持涉农资金集中使用,连片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持续提升投入强度,2014年全市整合涉农资金8.2亿元。健全合作经营机制,积极推行“农民入股、合作社统一经营、农户参工、年底利润分成”的经营模式,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健全科技服务机制,鼓励和引导农科人员以多种形式参与农业产业化组织。
(五)建立健全服务体系。一是加强农技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以市、县、乡农技(畜牧)部门为龙头,种植大户、种田能手、村组干部为骨干,构建起“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农业科技推广新机制。二是加强病虫防控体系建设。在各产业基地重点乡镇组建庄稼医院和植保专业合作社,开展统一的植保技术宣传、技术培训和植保新技术、新药械推广及病虫害统防统治。2014年,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达到150万亩,绿色防控示范面积达到20万亩。三是加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以产、供、销各环节技术信息、市场信息等为主要内容,大力推进农业信息服务网、农业信息服务110系统建设,满足广大农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技术信息、市场信息的需要。四是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积极抢抓国家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力度逐年加大的机遇,大力争取国家层面农机项目资金支持,切实应对农业生产劳动力不足形势,不断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今年,力争建设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5万亩,农机化综合作业水平达到56%以上,创建为全省农业机械化示范市。
(六)积极拓宽营销渠道。一是积极搭建销售平台。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采取农超直通、专卖直销等现代营销模式,促进农产品快速流通,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率。二是做大做强农业品牌。紧紧围绕广安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坚持走品牌化道路,以打造广安邓小平故里特色公用品牌为重点,若干小品牌为支撑,不断完善广安农产品品牌体系,强化市场宣传营销,努力提升广安农产品的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2014年完成广安邓小平故里特色公用品牌等农产品商标注册100个。三是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巩固扩大重庆广安籍蔬菜经销商恳谈会成果,畅通广安蔬菜等经果类农产品外销主通道,积极拓展国外市场,用好用活国际国内两个市场。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取得的成绩,凝聚着市人大常委会及各位领导的智慧和心血,恳请市人大常委会及各位领导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广安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我们将认真办理、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为目标,致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广安与全国全省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关于医德医风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卫生局局长 郑建军
尊敬的余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同志们:
根据安排,现就我市医德医风建设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市政府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卫生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文明行业为目标,狠抓医德医风建设,大力整治医疗卫生行业的不正之风,不断提升行业形象,卫生事业得到持续快速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把医德医风建设作为行风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将其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业务管理与医德医风工作紧密结合,着力落实各级医疗卫生管理部门“一手抓管理、一手抓医德医风”的“一岗双责”责任制度。市卫生行政部门成立了专门的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从区市县抽调了3名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医疗单位建立了行风(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由医院党政领导、科室主任和护士长为责任人的医德医风建设两级管理、院领导分工负责的责任制,并纳入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部分医院还把医德医风建设列为医院创建等级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抓好抓落实。
(二)强化教育引导,着力规范职业操守。始终以弘扬传统医德、提升服务质量为医疗卫生工作的根本,把医德医风作为医院建设和卫生工作的灵魂,加大教育引导,规范执业操守,更好地实现为民服务。
1.坚持职业宗旨教育。将《医务人员道德规范》、《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修正案(六)》、“两高”《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国家卫计委“九不准”等法律法规制度作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入行必学内容,切实增强医务人员法纪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同时,充分利用“当好守护神,实现健康梦”主题教育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张旗鼓地反对“行医特权”,回归救死扶伤的行业主旨。
2.坚持正面典型激励。大力开展“广安名医”、广安市“十佳医生”和“十佳护士”评选表彰活动,广泛宣扬系统先进典型,形成全系统学习典型、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先后集中宣传医术精湛、医德高尚的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主任刘万平,踏实工作、精医重德的援藏干部楷模、前锋区观阁中心卫生院院长彭明,第二届“四川最美护士”评选中获“最具奉献护士”奖的武胜县人民医院护士长刘淑蓉等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凝聚医务人员行业核心价值观和无私奉献精神。
3.坚持反面典型警示。积极组织公立医院领导干部参加省卫生厅举办的反腐倡廉培训班,采取召开职工会议、培训会议等方式,通过印发简报和发放光盘等方法,积极转发和组织学习全国各地违纪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广大医护人员思想道德素质、职业素养,增强他们法制观念、纪律意识。严肃查处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和医疗乱收费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通报,逐步规范医务人员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及合理收费等从业行为。
(三)注重监管整治,着力严格责任追究。坚持把监督检查作为促进医德医风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构建监督机制、明查暗访、定期督查、倒查责任等实施全方位监督和责任追究,先后制定出台了《广安市医疗纠纷预防及处置办法》、《广安市医疗事故纠纷责任追究办法(暂行)》和《医德医风监督员聘用和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两年来,分期分批聘请行风监督员210余名,开展了3次行风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查医疗机构568家(次),覆盖定点医疗机构123家,查纠处理违反新农合政策、违规诊疗、医生收受“红包”、医护人员服务态度恶劣、乱收费乱检查、工作时间休闲娱乐等各类问题120余个,通报批评61起、处理医护人员和参合农民168人、问责56人,办理卫生行政处罚案件34起,先后调查处理了6起履职尽责不够的典型案例,查处了11起网络反映的问题,处理了12起医疗纠纷,一定程度遏制了医疗行为“乱象”。
(四)纵深推进医改,着力探索治本之策。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从医疗、医保、医药三个重点环节入手,率先在医疗体制改革上发力,逐步延伸到医药、医保体制改革,努力在根治医疗卫生不正之风根源上寻求突破。
1.推进药品采购供应改革,斩断医药利益链。2011年7月起,全市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站全面实施并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基层药物采购供应秩序混乱状况基本得到改观,有效解决了老百姓看病贵问题。2013年10月1日起,全市8家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开展取消药品加成工作,基本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基本阻断了医生药品提成、开单提成等,有效降低了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2.推进全民医保制度建设,构建健康保障网。三项医保参保率连续稳定在95%以上,参保人数稳定增长。政策范围内住院报账比分别达86%、71%和75.24%,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17万元、11万元和10万元。全市纳入20种农村居民重大疾病救治范围的人数累计达到1374人次,补偿金额达1157.8万元。
3.推进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服务百姓健康。加大卫生项目争取,近两年,共争取项目141个、总投资2.85亿元,先后完成了农村急救体系、妇幼保健体系、疾病预防体系、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夯实了医疗服务基础。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先后公开考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50余名;通过定向免费医学生项目培养75人;深入推进对外交流合作,外派进修学习人员达到150余人次;积极选派300名技术骨干对口乡镇卫生院,有效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水平。制定并推行了医疗机构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制度,大幅提升了基层医疗机构服务量和服务水平,缓解了城市大医院压力,减轻了医保支付负担,降低了群众就医费用。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虽然全市抓医德医风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职业道德修养不够,医疗服务态度不好。部分医务人员对《医务人员道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不学习、不熟悉、不理解,缺乏医者仁心、以病人为中心的基本职业道德修养;甚至有的医务人员服务意识淡薄,服务态度不好,存在着“生、冷、硬、顶、推”的现象;医务人员与患者沟通不耐心,经常出现患者滔滔不绝、医生埋头处方的“怪象”;部分医院导医、分诊人员缺乏“视病人如亲人”的理念,在引导病人就医、提供咨询时敷衍应付,容易让患者来回折腾,心生憋屈。
(二)重经济利益轻服务质量,公立医院社会公益性发挥不够好。一些医院为了赶上时代步伐,争创业绩,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导致一些医生在诊疗过程中,不按病情需要重复检查、滥开药,巧立名目多收费、乱收费。药品、卫生材料销售企业,为了扩大其产品的销售量,派出医药促销代表进入医院,采取送“回扣”等不正当手段诱惑医生。一些医生为了个人多获利益,利用医生与患者医疗卫生信息不对称的特点,不从患者病情需要出发,不为患者经济承受能力着想,而开那些价格高且有“回扣”的药品,滥开“大处方”;一些医生对本可使用价格便宜的材料而不用,却偏使用价格昂贵的材料,从中获取更多的“回扣”;甚至有的医生把病人介绍到其他医疗机构去治疗,从中拿“介绍费”。这些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医德规范,造成了很坏的社会负面影响,而且也增加病人及家属的经济负担,使“看病贵”的矛盾更加突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日趋严重。
(三)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医疗事故和纠纷较多。一些医生不愿意干临床工作,嫌其太苦太累,想“跳槽”调动岗位;一些护士不安心做护理工作,厌其繁琐肮脏,要求改行;一些医务人员“身在曹营心在汉”,工作时间上网关注股市涨跌,想着第二职业,无心钻研技术;部分医务人员由于收入有差距,心理失衡,逐步产生消极观念,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明显减弱,学习风气不浓、岗位责任制不落实、医疗质量下降、医疗服务不到位,从而引发了投诉,造成了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据统计,仅2013年,全市发生医疗纠纷73件、协商解决66件、赔偿金额595万元,其中涉及死亡或赔偿金额超过10万元的44件。2013年至今,全市鉴定为医疗事故的共13起,由医院和医务人员责任造成的纠纷高达12%左右。
(四)医院管理不到位,责任追究不力。在就医环境上,有的医院特别是基层乡镇卫生院设施简陋、设备老化,甚至很多机构建好后并未及时使用,个别费力争取的医疗卫生设施设备大量闲置浪费;有的医院科室和病房设置不科学,病人高峰期到处增设床位,患者看病输液杂乱无序,氧气罐、生活用品等随处可见。在人员管理上,有的医护人员上班着装不规范、言谈举止不文明、工作时间扎堆聊天,有的上网购物、耍手机、打游戏、磕瓜子、四处闲逛;个别医院领导值班不在岗,擅离职守;部分医院对业务骨干管理不严,对医生多点执业不作任何处理。在应急管理上,120急救能力还不强,指挥不够灵敏,导致应急救治不及时。对这些管理方面的问题,大部分医疗单位没有落实责任追究,多是讲客观、纵容包庇,大事化小甚至不了了之,使问题屡禁不止。
(五)“看病难、看病贵”现象仍然突出,群众就医感受难以言表。群众“看病难”主要表现在城市大医院看病就医挂号候诊时间长、取药检查时间长、缴费报账时间长和诊疗时间短的“三长一短”问题和健康宣传少、人文关怀少、延伸服务少,等候入院久、等候手术久、等候检查久的“三少三久”问题。“看病贵”主要是表现在医疗费用上涨或增加,绝对数额或对患者承受能力而言的相对数额高,药品贵、高值耗材贵、检查费用贵等。
(六)医改工作推动不力,医德医风问题根源难除。医德医风问题是医疗、医药、医保三联动的综合体现。目前,涉及医改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医保基金使用和监管难、基本药物全覆盖推行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硬件不达标、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推动进展缓慢;公立医院改革中所确定的“取消药品加成,调整药事服务价格,提高医保药事服务价格报销比例,政府适当补助,减轻群众负担”路径图尚未真正破冰;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保险不健全,医患矛盾依然突出,医德医风问题的根源难除。
分析上述问题及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对医德医风建设的重视不够导致医德医风下滑。一些医疗机构过分注重经济利益,忽视医德医风建设,舍不得投入,长此以往,使医务人员的价值取向较以前更加重视自身利益价值,理想信念淡化,服务意识淡薄,理想信念、价值观念和人生观发生了扭曲,忽视了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一味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产生了“一切向钱看”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二是医疗资源匮乏导致医护人员身心压力大。目前全市平均每千人口床位数2.38张、医务人员数3.46人,远远低于全省每千人口床位数5张、医务人员5.29人的水平。医务人员长期超负荷工作,心理上产生不平衡,消极抱怨情绪日益增加。三是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秩序混乱导致医药费用居高不下。全国药品生产和流通领域管理无序、投机性强的现状,使基本药物制度落实难度增大;在利益驱使下,医生在临床治疗中经常使用技术含量高、治疗效果好、但价格昂贵的药品,无形加重了患者负担。四是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和医院等级考评制度不科学导致医疗成本增加。医疗资源城乡分配制失衡,优质资源过分集中城市大医院,推动城市医疗机构无序竞争,加之目前的医院等级考评制度指标体系设置过多强调设施设备配置,客观上引导了医院向大而全、高而精方向发展,促使医院不得不增加投入,不断更新大型设备配置,进而造成医技人力资源成本上升,医院运行成本增加,患者的就医成本也相应增加。五是国家和政府财政投入不足导致医院在市场竞争中偏离社会公益性。在当前财政对医疗卫生事业投入严重不足的形势下,医院要生存、发展、壮大,必须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必然要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从而导致公立医疗机构逐渐背离了社会公益性的初衷。六是群众对医疗服务期望值过高和医患沟通不够导致医患矛盾时有发生。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对身心健康的要求和医疗服务的期望值越来越高,患者到医院希望“药到病除”、“立竿见影”的心理,与医院医疗水平、服务质量、医患沟通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大大增加了医疗纠纷发生的可能性。
三、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教育,创新举措,强化监督,完善制度,加大投入,全方位巩固提高医德医风建设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医德医风建设工作职责。按照“管行业就要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对医德医风建设的统筹,把医德医风建设贯穿于抓医疗卫生业务建设的始终,进一步解决系统内部抓业务工作与抓医德医风建设彼此脱节、相互推诿的问题。继续坚持把医德医风建设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各级抓医德医风建设的职责,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探索垂直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的方法,解决卫生行政部门牵头抓医德医风建设推动工作难、奖惩兑现难、标本兼治难的问题。同时,学习借鉴其他地区设立医院管理局、加强对医院监管力量建设的经验,解决对医院管理机制不顺、医德医风建设难突破的问题。
(二)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实行医院主要领导“三不直管”(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和重要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医药耗材采购监督等机制,在内部建立起公权力制衡的监督网络。进一步规范医院财务和收费管理,加强对用药行为、诊疗行为的监督,积极开展高额医疗费用专项治理行动,努力提高收费公开透明度,提高合理用药水平,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同时,积极运行第三方调解机制,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医疗纠纷,保证医疗秩序正常。
(三)进一步抓好道德教育,夯实医德医风建设底部基础。结合“三好一满意”、“医德医风建设年”和“建设廉洁医院”等活动和卫生行业“广土工程”建设,进一步组织医务人员对《中国医师道德准则》、医务人员道德规范、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观念。充分利用医院公告栏、宣传栏、院内网等医院文化阵地,加大医德医风的宣传教育力度,并采取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和向社会、向病人郑重承诺等形式,强化遵守医德的自觉性。经常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卫生系统先进模范代表的事迹,传递行业正能量。同时,在各级医疗机构广泛开展“我是一个病人”、“医德医风大家谈”等专题活动和“怎样为病人服务”、“怎样做一个合格的医务人员”等大讨论,让医务人员了解病人的要求,不断培养医务人员的责任感、事业心,从而真正做到爱岗敬业、医德高尚、廉洁行医、勤政为民。
(四)进一步深化卫生改革,努力根除医德医风建设顽疾。坚持以医疗、医药、医保三联动为重点,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一是加快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继续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工作,彻底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制定出台全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指导意见,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体现劳动价值的薪酬管理制度等,逐步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二是积极推动社会办医。尽快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鼓励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不断满足群众医疗卫生服务的基本需求和多样化需求。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大力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按单元、按人头、按诊断分组等改革,将单纯的按项目付费向混合支付方式转变,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四是及时启动医药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医药价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经营规范、竞争有序、服务高效的药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防止药价虚高;继续扩大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二、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分别要达到35%、50%,进一步降低老百姓看病就医药品费用负担。
(五)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破解医德医风建设“瓶颈”。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简化人才引进方法和流程,畅通人才流动的“绿色通道”,逐步完善基层卫生技术人才招聘政策,有计划有重点地招聘优秀医学专业毕业生和高级卫生技术人员充实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培训,开展各类医学理论讲座,组织住院医师参加阶段培训的理论、外语、操作考试,不断提高医技医术。抓好人才“县招乡用、乡招村用”试点,扎实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努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素质能力,保障城乡居民就近就医,破解医德医风建设的“瓶颈”问题。
(六)进一步健全考评机制,落实医德医风建设奖惩措施。根据医德医风问题27种问责情形,完善《广安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办法》、《广安市医德医风问责暂行办法》等考评机制,采取责令限期整改、责令辞职、免职等8种问责方式,对医务人员医德进行全方位考评,将考评结果与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组织医务人员严格执行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制度、履行医患双方签署不收不送“红包”协议,适时开展专项督导,通报督导检查结果。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全力抓好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综合运用测评结果,逗硬医德医风建设奖惩。
关于许可对市四届人大代表王成
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报告(书面)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建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就关于许可广安市公安局对市四届人大代表王成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作如下报告:
2014年4月28日,广安市公安局受理核查了省纪委移交的王成(男,四川广安人,50岁,市四届人大代表,广安恒立科技发展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涉嫌犯罪的线索,并成立“4·28”专案调查组开展案侦工作,发现王成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以高息回报为诱饵,通过职工或社会其他人员对外宣传,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并骗取银行巨额贷款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涉嫌骗取贷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14年5月29日,广安市公安局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关于对人大代表王成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请示》,报请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对王成采取刑事拘留等刑事强制措施。
因王成系四川省十二届人大代表,2014年5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已决定许可对王成采取强制措施,并向我市印发了《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许可对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王成采取强制措施的通报》(川人办函〔2014〕74号)。
因王成亦为市四届人大代表,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对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实行逮捕,或者进行刑事审判以及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在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可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许可,并报告下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的规定,2014年5月30日,广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7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许可广安市公安局对市四届人大代表王成采取强制措施。
特此报告。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胡彦军辞去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4年7月31日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胡彦军本人的请求,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
接受胡彦军辞去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决定接受胡彦军辞去广安市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胡彦军本人的请求,经2014年7月2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51次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
决定接受胡彦军辞去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请予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4年7月31日
《关于接受胡彦军辞去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建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我就《关于接受胡彦军辞去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胡彦军于7月3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辞职申请,请求辞去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市委同意胡彦军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并通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按法律规定办理。
根据胡彦军本人的请求和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由常务委员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的规定,2014年7月2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51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胡彦军的辞职申请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建议常委会接受胡彦军辞去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常委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以上说明,请连同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胡彦军辞去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一并审议。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2014年7月31日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罗增斌的提名,
决定免去:
张文东的广安市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汤文辉的广安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胡彦军为广安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汤文辉为广安市监察局局长。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胡彦军任职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和《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经四届广安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提请:
胡彦军为广安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请予审议。
市长:罗增斌
2014年7月4日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汤文辉等人职务任免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和《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经四届广安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提请:
任命
汤文辉为广安市监察局局长。
免去
张文东的广安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汤文辉的广安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请予审议。
市长:罗增斌
2014年7月28日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2014年7月31日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能的提名,
免去:
曹祖明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谭 昀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方 龙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蒋 瑜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万 军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爱华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吴义奎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 卉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登贵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 波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提请谭昀等人职务任免的报告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四条和《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六条之规定,特提请任命:
谭昀同志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方龙同志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蒋瑜同志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万军同志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爱华同志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吴义奎同志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卉同志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登贵同志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波同志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曹祖明同志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请予审议。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能
2014年6月20日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2014年7月31日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孔凡示的提名,
免去:
唐晓羚的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刘 军为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陈亚东为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叶加庆为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雷景辉为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孙世华为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刘军等人职务的报告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条和《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请任命:
刘 军为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陈亚东为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叶加庆为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雷景辉为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孙世华为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唐晓羚的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请予审议。
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孔凡示
2014年7月8日
关于调研医德医风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为了更好地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医德医风建设情况的报告提供工作参考,7月初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在常委会康永恒副主任带领下,组织调研组分别到广安市区、广安区、岳池县、邻水县等地查看了10家医疗机构、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与医疗机构负责人、医护人员代表、病人家属代表等进行座谈,听取了区县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情况介绍。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我市医德医风建设情况基本评价
市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医德医风建设工作,在抓医德医风建设时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建设文明行业为目标,执行国家卫计委“九不准”规定、坚持医院十项承诺等基本要求,大力整治医疗卫生行业的不正之风。经过努力,当前医护人员收受红包、开单提成等群众过去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医患投诉纠纷、医务人员违章违纪事件呈下降趋势,涌现出了一批医德医风好的优秀医护工作者,全市医德医风建设向趋好趋稳的方向发展。
二、医德医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市医德医风方面还存在以下一些突出问题:相当部分医护人员安于现状,专业医技水平难于适应形势发展和群众需求,缺乏进取意识;部分医生对患者缺乏责任心,询病问症与患者及家属沟通交流方法简单,缺乏耐心,态度生硬;部分医务人员缺乏行业特点意识、岗位职责意识和劳动纪律观念,有脱岗缺岗现象,造成患者到医院急诊求医找不到医务人员;一定规模的医疗机构中医务人员间、科室间缺乏协作沟通,甚至相互诋毁拆台,有损行业形象;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过度诊疗等现象屡禁难止。上述种种问题的存在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败坏了医疗卫生行业的医德医风,阻碍了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有:
(一)受市场经济利益驱动,导致医德失衡。近年来,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分配格局变化,加之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侵蚀,部分医务工作者产生了心理上的不平衡,价值观、是非观发生了扭曲,通过收红包、乱检查、乱用药、乱收费、吃药品回扣、开处方提成等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的现象一度比较普遍。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职工工资和正常运转基本全由医院自身的业务收入解决,致使医院对一些违背医德医风的行为视而不见,采取默许甚至鼓励的态度,医院科室大多独立核算,收入与奖金分配挂钩,逐利意识明显增强,造成医德医风水准下降。
(二)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制度落实不好。从上到下制定的制度、上墙公开的制度比较多,但落实和责任追究的有效机制没有建立健全,制度的执行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医疗机构抓医德医风建设的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医疗机构的分配机制缺乏对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的正面引导、激励和约束,医德医风考评制度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不强。医患矛盾纠纷由第三方主导调处的机制不健全,少数医务人员缺乏对医患纠纷的正确认识和态度,导致医患矛盾一度持续紧张。
(三)改革工作相对滞后,制约医德医风建设。医德医风建设受体制机制和外部环境的影响与制约。随着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日益增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对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政府对全面医改的投入不足,县以上公立医院以自负盈亏为主要特征的运行机制、分配格局和管理模式尚未得到根本改变,医院的逐利性动机与其承担的公益性责任之间的矛盾难以得到根本解决,给医德医风建设增加了难度。
(四)新农合政策不统一,产生负面影响。当前我市患者大多数是参合农民,新农合是群众评价医德医风的主要窗口。由于新农合的政策管理仍以县为主,未实现市级统筹,各区市县以降低新农合基金风险为唯一管理目的,以简单手段处理复杂问题,出台了一些区域性、限制性政策,参合农民同病房同病种而报销范围、比例及程序有所差别。有的区县为强调控制费用,甚至采取向乡镇卫生院分配年度住院人数指标等办法,导致部分乡镇卫生院完成住院人数指标后拒绝接收病人;医院设立的新农合报销窗口基本都是各医院(含民营医院)内部的工作人员自核自报,管理上存在明显漏洞。这些现象,使部分参合农民对新农合政策产生质疑,成为群众反映医德医风建设问题的重要内容。
三、工作建议
医德医风建设是一个永恒的课题。广大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医德医风建设寄予很大的期许。广大医务工作者应当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做扶死扶伤、药到病除的“白衣天使”;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的为民医生。当前医德医风建设显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也面临着难得的改革发展契机。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不但要提高认识,健全机制,创新方法,还要大力推进改革,夯实推进医德医风建设的基础,实现医德医风的明显好转,实现老百姓满意度的明显提高。
(一)高度重视医德医风建设。医德医风建设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康,关系到公共医疗卫生事业社会公益性的坚持,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立医院改革结合起来,要将医德医风建设纳入改革内容,纳入综合目标管理,定期分析医德医风建设情况,不断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二)强化医德医风正面教育。进一步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增强广大职工的追求意识、服务意识、底线意识。教育广大医务人员确立正确医德信念,养成良好职业道德,树立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相一致的行业新风。要通过各种医院文化建设活动、医德医风信息简报、医德医风专题网站、宣传板报等,及时宣传、报道国家、卫生行业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的政策法规、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努力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
(三)推进医院管理规范化。要按照《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卫计委对医德医风建设的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牢牢把握“问题导向”,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科学合理安排医院发展和运行,努力减少患者排长队等候的现象。要建立医德考评档案,实行医德医风责任追究制,对医德医风存在问题的人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要完善推广市人民医院患者出院后的电话回访制度,更为全面及时地了解医德医风建设的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创新规范管理。
(四)稳步推进医疗卫生改革。以进一步的改革发展,助推医德医风的持续好转。当前,群众需求高,国家投入大,医院发展快,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呈现出供需两旺的少有态势,要把握难得机遇,积极探寻改革创新的空间,充分放活公立医院健康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充分破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市的改革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医疗卫生行业体现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价值取向。市新农合管理机构要加强运行情况的调研督查,促进政策的公平和统一,加强对突出问题的及时发现和查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办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检查〈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报 告
市人大常委会:
接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研究处理〈关于检查“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通知》(广安人办〔2013〕92号)后,市政府高度重视,赓即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及时督促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认真落实执法检查要求。2013年12月23日,市政府组织市住建、城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区市县政府、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专题研究办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有关工作要求,各地各相关单位陆续安排相关人员深入街道社区、物管企业,采取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居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吸纳与改进。
(二)积极开展学习宣传。开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周活动。一是利用《广安日报》、市县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广泛宣传物业管理工作。二是印制宣传小手册,在主要街道、社区、小区向群众发放。三是在中心广场、主要街道设立咨询站、宣传台,现场解答群众疑难问题。四是选取部分重点小区召开座谈会,探讨物业管理工作新思路,积极争取小区居民支持。
(三)不断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一是健全业主大会制度。督促街道社区指导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完善业主大会,抓好业主委员会成员备案、任职登记、年度述职、责任追究等工作,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履职能力。二是优化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结构。尽量优选年富力强、文化水平较高、群众基础好的居民担任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三是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引导作用。安排社区居委会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引导业主自觉遵守管理规约,支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共同维护小区正常秩序。
(四)大力培育物业服务市场。一是建立前期物业招投标制度。2014年4月,印发《关于建立广安市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库的通知》,建立专家库,储备专业人才,为落实前期物业招投标制度奠定了基础。二是开展前期物业承接查验制度。自2014年5月1日起,对全市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竣工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由建设单位联系物业服务企业,邀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施工单位、业主代表等,或聘请专业机构协助查验,对项目进行承接查验,并办理交接手续。三是搞好物业服务收费指导。印发《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合理收费、切实履责。四是培育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广安市物业管理协会,开展“市级优秀示范小区”评比活动,加强企业之间的学习、沟通,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
(五)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是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监管。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分类收取住宅专项维修金。对2008年6月10日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出售的商品房,按购房总额的2%收取;对2008年6月10日之后的均按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收取,即:广安市城区的框架结构按45元/平方米,底框结构按35元/平方米,砖混结构按30元/平方米收取,并按幢分户建立账户,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二是加快办理安置房“两证”。广安主城区和前锋区已建成入住、未办理“两证”的安置房项目共有35个,共有安置房7445套,建筑面积84万平方米。2013年12月19日,市长罗增斌亲自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广安主城区和前锋区安置房“两证”办理工作。通过半年的努力,已完成房屋产权证审核办理7270件,但因少数违章搭建、住户外出打工等原因,部分“两证”尚未发放到位。三是完善物管配套设施建设。正着手制订《广安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和《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拟从规划建设时期入手,严格按规范要求配套停车、绿化、监控等物管公共设施设备。四是规范老旧小区、散居楼院、保障房物业管理。拟投入专项资金1300万元,用于城南片区各社区基础设施、休闲健身设施、照明设施、绿化设施、环卫设施、便民管理设施、服务活动设施等建设,推动老旧小区达到规范物业管理水平。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一是在居民小区设立“两箱”、“三栏”,即: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意见箱、业主委员会工作建议箱和政策法规宣传栏、管理规约公开栏、小区事务公示栏,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物业管理认知水平,树立正确的物业管理消费观念,引导业主主动支持、参与物业管理活动,积极维护社区环境,及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职能部门、公用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依法担责、履职行政、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加强对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让物管企业和从业人员认识优质服务树品牌的重要性,培养市场竞争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全社会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业主自治组织建设。一是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基层组织作用,加强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和选举工作的组织指导,做到小区条件成熟一个、建立一个。二是将业主委员会纳入社区委员会、居民小组民主自治管理范畴,实行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积极组建高素质、有信誉、依法行使职责的业主委员会队伍。三是通过街道、社区的指导,依靠基层组织发动群众,做好思想工作,推动老旧住宅区、散居楼院、保障房住宅区业主自治组织建立,确保楼院自主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进一步抓好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一是引导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把好入口关。完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制度和动态监管制度,全面引入“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鼓励引进和培育一批品牌好、实力强、资质高、服务好的物业服务企业。二是实行物业管理前移,将前期物业管理作为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前置条件,严格执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规定。三是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行业自律制度,检查、考核、年审、奖励等制度,完善企业信用档案管理,依法及时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处理,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四是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加大对未归集项目的催缴力度,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减少行政审批程序,方便群众支取、使用维修资金,充分发挥其“房屋养老金”作用,并积极开辟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绿色通道。
(四)进一步完善物业小区配套建设。按照“美好家园”建设标准,规划建设保障房、安置房的物业管理用房、业委会用房、地下停车场等基础设施,杜绝新建小区“带病”交付。同时,将部分老旧住宅纳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及棚户区改造范围,对具有传统特色风貌、具备基本使用功能的老旧住宅,通过修建绿化带,配套便民休闲服务设施,全面提升居住环境;对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安全隐患多的老旧住宅纳入棚户区改造,以不低于同期商品住宅小区的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和配套,从根本上改善老住宅区居民的居住环境。
(五)进一步创新物业管理工作机制。理顺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落实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和义务,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积极探索对老旧住宅区、散居楼院、保障房物业管理的长效机制,对具备条件的,由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服务;对不具备条件的,由社区居委会牵头,组建物业服务队伍,落实以保洁、绿化、保安为主要内容的基础管理服务工作,或者采取栋楼管理模式,解决有人管事的问题。
专此报告。
关于研究办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检查〈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报告的初审意见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执法检查报告印发交市政府研究办理。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市政府于7月9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研究办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初步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市人大法制委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执法检查报告的研究办理工作。2013年12月23日,市政府组织市住建、城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区市县政府、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专题研究办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有关工作要求。各地各相关单位又及时召开物业管理座谈会、物业管理工作推进会,安排相关人员深入街道社区、物管企业,采取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居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以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针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的工作建议,市政府认真进行整改落实:一是积极开展学习宣传。二是着不断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三是大力培育物业服务市场。四是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于执法检查报告中所列的群众反映较大的具体问题,市政府进行了认真研究处理,印发了《关于对广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指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各地物业主管部门对检查组发现的群众反映较大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逐一进行了报告。市政府还对下步工作作了安排,以确保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市人大法制委认为,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逐条进行落实整改,所提工作方向和目标明确,办理意见和措施具体。经主任会议审定,现将《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办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报告》印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并在常委会会议后向社会公布。
广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测评及表决结果
一、测评工作报告结果
序号 |
测评有关事项名称 |
满意 |
基本
满意 |
不满意 |
未按键 |
测评结果 |
1 |
市政府关于全市2014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
29 |
6 |
1 |
0 |
满意 |
2 |
市政府关于广安市2014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
31 |
4 |
1 |
0 |
满意 |
3 |
市政府关于现代农业示范市建设情况的报告 |
17 |
5 |
13 |
1 |
基本满意 |
4 |
市政府关于医德医风建设情况的报告 |
23 |
10 |
3 |
0 |
满意 |
注: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40人,因事因病请假 4人,实到36人。
二、表决有关事项结果
序号 |
表决有关事项名称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未按键 |
表决
结果 |
1 |
市政府关于广安市201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34 |
2 |
0 |
0 |
通过 |
2 |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广安市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表决稿) |
32 |
3 |
1 |
0 |
通过 |
3 |
关于接受胡彦军辞去广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表决稿) |
36 |
0 |
0 |
0 |
通过 |
注:以上表决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40人,因事因病请假 4人,实到36 人;
以下表决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39人,因事因病请假 4人,实到35 人。 |
4 |
免去张文东的广安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
35 |
0 |
0 |
0 |
通过 |
5 |
免去汤文辉的广安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
35 |
0 |
0 |
0 |
通过 |
6 |
免去曹祖明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
35 |
0 |
0 |
0 |
通过 |
7 |
免去唐晓羚的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
35 |
0 |
0 |
0 |
通过 |
8 |
胡彦军任广安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
35 |
0 |
0 |
0 |
通过 |
9 |
汤文辉任广安市监察局局长 |
31 |
3 |
0 |
1 |
通过 |
10 |
谭昀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
34 |
1 |
0 |
0 |
通过 |
11 |
方龙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
35 |
0 |
0 |
0 |
通过 |
12 |
蒋瑜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
34 |
1 |
0 |
0 |
通过 |
13 |
万军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
35 |
0 |
0 |
0 |
通过 |
14 |
陈爱华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
34 |
1 |
0 |
0 |
通过 |
15 |
吴义奎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
34 |
1 |
0 |
0 |
通过 |
16 |
陈卉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
35 |
0 |
0 |
0 |
通过 |
17 |
张登贵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
34 |
1 |
0 |
0 |
通过 |
18 |
张波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
33 |
2 |
0 |
0 |
通过 |
19 |
刘军任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
35 |
0 |
0 |
0 |
通过 |
20 |
陈亚东任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
31 |
0 |
0 |
4 |
通过 |
21 |
叶加庆任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
35 |
0 |
0 |
0 |
通过 |
22 |
雷景辉任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
35 |
0 |
0 |
0 |
通过 |
23 |
孙世华任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
35 |
0 |
0 |
0 |
通过 |
广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出缺席人员名单(40人)
出席人员(36人)
康永恒 敬世波 张建华 何玉平 易铭珅
蔡学勤 甘惠英 龙汉洲 冯昌安 刘 俊
刘卫东 刘有德 刘光文 刘明川 李元祥
李世建 李学渊 杨 宁 杨仕太 杨全能
杨润生 邱 秋 张 超 张洋华 张锦林
陈绪凯 胡彦军 段方智 侯国永 秦小平
夏克梦 唐伦轩 梅可明 蒋成文 谢光忠
廖劲松
缺席人员(4人)
余 仪(出差) 刘习飞(病假)
张永辉(事假) 姚余云(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