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代表活动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发布时间:2012-09-07作者:来源:本站原创点击:
为保障市人大代表活动的正常开展,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广安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代表活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随着代表工作的需要和本级财政收入的增加而逐步增加;坚持“专款专用、服务代表”原则,主要用于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调研以及代表活动的资料费、培训费、食宿费、交通费、无固定收入代表的误工补贴等。下拨给区市县的代表活动经费由区市县人大常委会拨付各代表小组,由代表小组组长负责管理,主要用于代表活动、代表小组活动、考核代表履职情况及评选先进代表等使用。(苟秀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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