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创新人大代表联络机制
发布时间:2009-08-21作者:来源:本站原创点击:
市中院落实省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的实施意见》,积极回应代表关于《加强涉农典型案例宣传的建议》,创新形式,开展分地区结对联络代表活动,对每名省、市人大代表都明确了1名法院干警为联络员,实行结对联系,并提出五条具体措施。一是畅通日常联络渠道。及时向省市人大代表告知联络员的职务、通讯方式,保证了代表与联络员联络渠道畅通。二是开展重大工作事项通报。联络员每半年主动向人大代表汇报法院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的审执情况,征求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三是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旁审。对社会影响面广、案情重大或代表建议涉及的案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四是开展日常走访和征求意见。联络员每年走访人大代表至少2次,当面汇报工作,听取建议意见。五是定期送阅各类案例汇编。每年收集整理1-2期生效重(特)大案例、典型调解案例、涉农案件,汇编成册,由联络员向人大代表送阅。(市中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