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作出部署,提出推动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是推动交通领域清洁低碳转型、落实“双碳”目标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进入全面市场拓展期,产销量连续8年位居全球第一,2022 年全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超过688万辆。截至2022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1310 万辆,充电桩规模达到520万个,车桩比达到2.5:1。充电桩建设为我国新能源汽车迈入千万辆规模提供了充电保障。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将对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出更高要求。
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电网四川电力(广安)连心桥共产党员服务队总队长蒙媛通过调研了解到,当前,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发展面临诸多挑战。充电设施建设落地困难,居住区建桩难、建桩贵,私桩随车配建仅为45%;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桩进场难;城市内建桩占地协调难。公共充电运营商经营管理困难,充电设施点多面广,存在非充电车辆占位、停退运比例高等问题。公共充电设施布局不合理,一些地区缺乏对充电设施的布局规划,部分场站排队充电,部分场站无车充电,有的区域还无桩可充。充电市场恶性竞争和充电桩质量不过关现象时有发生,政府对充电市场的监管约束作用发挥不够。充电桩设备质量良莠不齐,缺乏有效监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充电技术标准亟需升级,车网互动标准体系有待建立,无法支撑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蒙媛提出了关于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建议。
蒙媛认为,为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交通绿色低碳转型,仍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各方形成合力,进一步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
加快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落地。蒙媛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应强化规划引导,加快建立“省级统筹指导、地市具体实施”的规划责任体系,以区县为基本单元编制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做好与城市用地、电网、交通、市政等规划的有效衔接,保障建设条件。研究收取惩罚性停车费、纳入诚信记录等措施,治理非充电车辆占位,充分发挥存量充电设施保障作用。
强化高速公路充电保障能力。蒙媛希望进一步落实《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要求,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出台落实细则,推动出台土地租金减免政策,吸引社会主体参与投资。建立由交通、能源主管部门牵头,公路、电网、充电运营等企业共同参与的会商机制,协调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将充电服务纳入节假日高速公路出行保障方案,做好应急保障服务。
保障居住区充电桩建设。蒙媛建议地方政府出台实施细则,确保新建居住区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桩或预留安装条件。研究出台全国性存量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标准规 范 ,推 动 配 套 政 策 落地。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落实固定车位应装尽装,并合理布局公共车位充电桩。
全面推广有序充电模式。蒙媛希望加快有序充电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将有序充电作为新增私人桩和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引导汽车充电避开居民生活用电高峰。
优化财政补贴政策。蒙媛认为,地方政府应制定与服务质量挂钩的运营补贴标准,依托政府监管平台实行充电设施差异化奖补。兼顾保障作用和运营效益,对高速公路等充电设施加大补贴力度,促进充电网络向县乡延伸。对大功率充电、车网互动、光储充等示范工程给予财政支持,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健全充电设施监管体系。蒙媛希望加快健全国家-省-市充电设施三级监管平台体系,研究制定政府监管平台建设运行规范,加快推进国家级平台建 设 ,推 动 省 级 平 台 充电设施应接尽接。建立充电行业市场监督考核机制,加大对市场无序、恶性竞争惩处力度。建立充电桩质量监督体系,推动将充电桩纳入3C认证目录。
加快充电技术标准升级。蒙媛建议加强充电技术创新,研制新一代适应性更强的充电设备,强化充电安全信息防护,研究充电设备认证统一编码。组织开展车网互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工程建设。加强汽车与能源行业协同,加快标准制修订。
来源:人民权力报 钟德波 陈丽颖